1、參賽人數:每個參賽隊人數為9——12人,性別不限。
2、比賽時間:自編動作的成套時間為2'00"±10"。
3、服裝要求
服裝整體以緊身為主,式樣不限,女運動員可穿超短裙或長褲。運動員可穿輕便運動鞋,也可赤腳,禁止佩戴危險飾物,化妝適度。服裝、發型、飾物要與音樂風格和表演風格協調吻合,可根據自編動作的需要使用道具(道具必須安全)。
4、音樂要求
節奏清晰明快、熱情、動感、奔放、興奮,具有震撼力。
二、評分因素及分值(總分10分)
1.評分因素:①成套編排②完成情況③表演及總印象
2.評價範圍及標準
①成套編排為3分。包括動作設計1.5分、創造性0.5分、音樂的適宜性0.5分和成套動作的合理性0.5分。
②完成情況為3分。包括技術技巧1.5分、整體的壹致性0.5分、合拍0.5分和團隊默契度0.5分。
③表演及總印象為4分。包括表現力、感染力2分,總印象2分。
3.評分方法
比賽采用公開示分法,去掉壹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中間平均分,沒有並列,如分數相同從最高分開始對比,直到決出名次。評判員的評分最小單位為0.1分。
三、錄取名次與獎勵
壹等獎1名,積20分;二等獎2名,積15分;其余均為三等獎,積10分。
該項目的得分記入團體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