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 入黨誌願書
二、 關於確定***同誌為發展對象的決議
三、 考察寫實記錄薄
四、 入黨積極分子培訓證書
五、 個人思想匯報
六、 關於***同誌的綜合考察材料
七、 入黨申請書
八、 公示材料
九、 直系親屬詳細表?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孩子等
法律依據:《中國***產黨章程》
第二條 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對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出現的問題,黨組織應根據具體情況,幫助他們分析原因,提高認識,不能采取到預備期滿算總帳的不負責任的態度和做法。
《中國***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
第三條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支部應按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需要繼續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其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壹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