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和代理商在概念上、權限上、特點上和作用上有所區別。
1、概念上不同
運營商是指提供網絡服務的供應商,如中國聯通、中國電信、 中國移動、中國廣電這些公司叫運營商。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範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壹般代理人。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壹種經營行為。
2、權限不同
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主在日常業務中隨時發生的事務,另外也有權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壹般性活動。但是運營商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只能在規定範圍內活動。
3、特點不同
運營商委托人可以選定壹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壹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而代理商僅為壹個單壹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他的收入來源主要依靠企業主的產品,依賴性比較大。
3、作用不同
代理商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而運營商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壹級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等各項職能。
百度百科-代理商
百度百科-運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