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臺梭利教育理念可概括如下:使人成為獨立、自由發展的個體;自發性的智能;強調人的創造性;協助孩子自我發展;有準備的環境;給孩子自由;工作哲學;兒童的秘密。
瑪利亞·蒙臺梭利( 1870—1952),是享譽全球的幼兒教育家。她所創立的蒙臺梭利教育法,系統而科學,具備切實可落地的實操手段。可稱之為“當代幼兒教育的裏程碑”。
蒙特梭利教學法的特點
1、以兒童為主:
為孩子打造壹個以他們為中心,讓他們可以獨立“做自己”的“兒童世界”。
2、提供充分的教具:
孩子是靠感官來學習的,幼蒙臺梭利教室為孩子提供了豐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誘發孩子自我學習的樂趣。
3、不“教”的教育:
不“教”的教育即反對傳統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式教育,主張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亮麗豐富的教具,讓兒童主動去接觸、研究,形成智慧。
4、把握敏感期的學習:
0-6歲的兒童,在不同的成長階段,會出現對不同事物的偏好,也就是所謂的“兒童敏感期”。蒙臺梭利幼教法強調掌握兒童的“敏感期”而給予孩子恰當的引導。
5、教師居於協助啟導的地位:
教師必須放棄傳統的自以為是的教育方式,而是從旁適時地給予兒童協助與引導,讓兒童成為教育的主體,使他們開動腦筋,挖掘潛力。
6、教育的目的:
“教育的目的不僅僅是傳播知識,應該有壹種新的發展方向,那就是釋放人的潛能。什麽時候開始這樣的教育呢?我的回答是在人出生起就要進行這樣的教育,因為人壹出生就具有無限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