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要求及紀律如下:
壹、考試開始前15 分鐘考生憑考試通知單、學生證或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並將考試通知單和有效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驗。考試開始鈴響後,考生才能開始答卷。
二、參加閉卷考試,考生入場除攜帶必要的文具外,不準攜帶與考試有關的書籍、資料、筆記本、紙條和自備草稿紙;不準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巡呼機、移動電話等)和具有收錄、儲存、記憶功能的電子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應交監考人員保存。
參加開卷考試,考生除攜帶必要的文具外,可攜帶與該考試科目有關的書籍、資料等進入考場,但不準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巡呼機、移動電話等)。
三、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停止進入考場(聽力考試壹旦開始, 考生即停止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交卷後應立即退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不得再返回考場續考。
四、考生領到試卷後,應清點試卷是否齊全,檢查試卷有無缺損、錯印等情況,若發現試卷差錯應舉手向監考人員報告請求換卷。
五、考生答卷前,在試卷密封線內填寫指定內容(如姓名、學號等)。凡上述各項塗改或字跡無法辯認的試卷,以及在試卷密封線外填寫學生證號、姓名或作其他標記的試卷壹律作廢。
六、考生答卷時只允許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除外)。
七、考生不得詢問試題題意,若發現試題字跡模糊或試題有誤,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不得擅自詢問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