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百官行賄比壹官受賄更值得警惕》可嘆的是,1位縣委書記的腐敗清算起來容易,追究為數眾多的行賄官員則容易出現法不責眾。數年前,“白宮書記”被查處,但向張治安行賄買官者,直到現在仍然穩坐買來的官位,有的還得到提拔重用;湖北恩施原宣傳部長吳希寧被查,牽出25名買官官員,僅有3人被撤職……其中固然存在“官官相護”,客觀上也苦於牽涉面太廣,假如追究責任時“壹個都不能少”,可能導致壹個地區的行政癱瘓,因此慣常的做法是,劃出壹條行賄“豁免底線”,沒越線者不予追究。綏化市當年給出的底線是:行賄10萬元以下、主動交代問題。
3、《中儲糧110名“碩鼠”吃掉了什麽?》壹段時間以來,中儲糧系統多次曝出幹部職工貪腐案件及有關安全生產事故,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的腐敗窩案,在其中具有相當的典型性和代表性。進而言之,中儲糧河南分公司腐敗窩案及其他相關案件,也凸顯了國有企業特別是大型央企的普遍病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企業經營長期缺乏有力、有效的監督,企業難以形成科學、完整的內部治理結構,導致企業諸多層級和環節上普遍存在漏洞,大大小小的“蛀蟲”、“老鼠”利用職務之便,得心應手地化公為私,肆無忌憚地侵吞國家財產。
我手頭上還有很多關於時政評論的文章,,大咖匯上有很多見解獨到的評論,可看,可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