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銷售合同(如內地公司銷售給香港公司),即屬內地公司出口,那麽自然有效,但對於香港公司來講,只蓋章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必須要有董事簽字才可以。但如果是壹份內銷合同,那麽肯定是無效的了,因為香港公司並不是內地法人,是沒有資格在國內實際經營的,自然合同也就是無效的。
如果是銷售合同(如內地公司銷售給香港公司),即屬內地公司出口,那麽自然有效,但對於香港公司來講,只蓋章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必須要有董事簽字才可以。但如果是壹份內銷合同,那麽肯定是無效的了,因為香港公司並不是內地法人,是沒有資格在國內實際經營的,自然合同也就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