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量表的編制方法之直接法和間接法:
直接法直接確定每筆涉及現金收支業務的屬性,歸入按現金流動屬性分類形成經營、投資、籌資三部分的現金收支項目。二者的現金流入流出凈額合計就得到壹個單位整個期間的現金凈流量。
間接法是將直接法中的壹部分現金流通過間接的方法倒推出來,以分析這部分現金流在會計核算上的來龍去脈,即將直接法下的經營現金流量單獨拿出來,以企業當期的凈利潤為起點根據不同的調整項目倒推出當期的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間接法下可以從另外壹個會計職業角度(直接法下現金流量項目是從收支業務本身劃分的)看出企業期間內的經營現金流量來源。
編制現金流量表的時候,直接法可以通過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相關賬務處理記錄通過公式計算出來,或者編制首付實現制的分錄來統計形成。但是對於財務信息化的單位而言,壹般可考慮通過輔助核算項目來實現——即對於每個現金流量項目的會計科目,發生壹筆收支業務時,就確定該業務是屬於那個現金流量收支項目。然後,期間結賬之後,按期間的現金流量科目相關的明細賬及其上的現金流量收支項目即可統計出直接法下的現金流量表。
對於那些調增、調減的項目,對照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時不知道到底是應該在凈利潤基礎上增加呢,還是減少。現在就這方面的理解說明如下:
將凈利潤調增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時,本質是剔除影響利潤不影響現金收支的因素,如減值準備,剔除非經營活動的損益變動因素,如固定資產處置或報廢損益,考慮不影響利潤但是影響現金收支的經營活動因素,如存貨變動、應收和應付變動等。
(1)影響損益但不影響現金收支的業務:當期計提的減值損失(扣除轉回的)計入了當期損益,減少當期凈利,故作為調增項目。
又如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進入期間費用的降低了凈利,但是沒有現金收支發生,而且屬於經營環節的,故作為調增項目;而進入制造費用的部分,如果銷售了專為成本應該作為調增項目,轉入期末存貨的導致存貨增加在存貨調節時扣除了,本處也就要壹並作為調增項目處理。
(3)影響損益但是不屬於經營環節的業務: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凈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不屬於經營環節的財務費用都是的。這部分要逆向調整。
(4)與損益無關但影響經營現金變動的業務:通常指的是經營性應收、應付以及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和負債的變動。這些項目變動表面與損益無關,但是潛在分析中,還是相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