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調劑是通過公***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重新公開調劑,最後根據報名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底調劑補充面試人選。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布。
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將面向社會進行調劑。調劑在公***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指報考者應答的是同壹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通過考錄專題網站發布。
調劑的條件和資格:
1、調劑在公***科目考試內容相同的職位之間進行。
2、已進入首批面試名單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
3、參加調劑的報考人員只能申請壹個調劑職位。
4、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5、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6、進入調劑名單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