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價值兩億美元的工作態度》讀後感 各位高手幫幫
今天有幸借來了壹本〈出賣笑的孩子〉,開始放在那裏沒有引起我的註意。放了很多天都沒有去體會它的存在,壹天上完課回來,百無聊賴,就信手拿起來看了看。壹下子就被他吸引了。故事主人公叫蒂姆,他從小失去了母親,父親再娶後,他常常受到繼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著上賽馬場才感到快樂。不幸的很,他的爸爸壹次在建築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這以後,他煩悶的時候,也去賽馬場散散心。有壹次,他在那兒遇見子壹個怪老頭,他以“讓蒂姆逢賭必贏”為條件,換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嘗到了生活沒有笑聲的苦楚。於是他決心贖回自己的笑。費了許多周折,經過壹番鬥爭,最終戰勝了怪老頭,奪回了出賣的笑。故事構思奇特,情節出人意料,筆觸幽默詼諧,給人以啟迪和教益。小蒂姆為什麽會義無反顧的跟怪老頭做這筆交易呢。因為貧窮。書中有這麽壹段話:“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錢,我就租壹套很大很大的 住房,裏面有我自己的房間,埃爾溫每天都能從我這裏拿到零用錢,繼母也可以想買什麽就買什麽。”這是蒂姆父親死後壹個人穿街過巷,漫無目的地瞎跑,看到自己住的“貧民窟似的房子,想到父親為了全家人的生活而被活活地砸死,想到壹家人為了吃幾塊奶油蛋糕而不得不看貝貝爾太太的臉色,硬著頭皮去賒帳-----心裏發出的吶喊,這是被貧窮折磨而歇斯底的求救。雖然經歷種種的生活不幸,“他才仍是個快活的孩子,沒有失去他的笑,那可是壹種發自肺俯的笑聲,笑到最後打起嗝來”。這是壹種堅強的笑聲。怪老頭就是看中這壹點,不失時機地與他做這壹筆交易(逢賭必贏),讓他變成了賽馬場的名人,壹個富翁。在別人眼裏錢能改變壹切,確實如此,讓蒂姆改變了太多。他在家裏的地位升高了,他的家也不會再住在“成天散發出蘭芹,胡椒和茴香的氣味的壹個小胡同裏”,而搬到了壹個繁華地地段。從此以後小蒂姆再沒有自己的時間了,時間都是由繼母支配,賭註越下越大,人在金錢面前是永無滿足的。而蒂姆他“已經膩煩了,為了壹些不需要的東西,他出賣了自己的笑,”最寶貴的東西。他沒有在金錢面前沈迷,他越來越感到了內心的孤獨,他是繼母贏錢和吹噓的工具,僅僅工具而已,到最後他自己還是身無分文。他用自己的笑,換了壹個如此虛榮的世界,在他臨走之前還是幫繼母贏了壹筆足以過下半輩子的錢,說明他還是壹個非常善良的人。他走了,去跟怪老頭展開了壹場激烈的較量,這時他14歲,壹個像陽光那樣燦爛的年紀,他卻活得像壹個“老謀深算”的老人。由這裏我想到了很多。這就告訴了我們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妳得到多點,還是妳失去的多點。在做任何事的時候需要權衡壹下得失,不要為了壹些不必要的東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寶貴的東西。到那時失去了再也不能回來了,而得到的也許在那時已不值壹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