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據《資治通鑒》記載,其主要內容為:“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朝廷在地方州郡設置中正官,由地方的中正官主持當地士人的評定,將所評定的人分成9個等級,即9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後由朝廷依等次選授官職。它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政府選拔官吏的主要制度。
九品中正制又稱“九品官人法”。據《資治通鑒》記載,其主要內容為:“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選,擇州郡之賢有識鑒者為之,區別人物,第其高下。”朝廷在地方州郡設置中正官,由地方的中正官主持當地士人的評定,將所評定的人分成9個等級,即9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後由朝廷依等次選授官職。它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政府選拔官吏的主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