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戶籍為沈陽市少數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在戶籍所在區、縣(市)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5分參加錄取。
2、雙語教學民族學校畢業的考生,報考師範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10分參加錄取。
3、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師範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在總分相同、誌願順序相同時優先錄取。
4、申請加分及照顧錄取資格辦理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不予辦理。考生享受的各種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均含同批次錄取學校。各種加分及照顧錄取政策,考生只能享受壹種。體育、藝術特優生招生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與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折合後的綜合成績上予以照顧錄取。
法律依據:《沈陽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八、加分及照顧錄取方法
(1)烈士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按考生誌願照顧錄取。
(2)符合《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軍區政治部關於印發遼寧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的通知》(遼教發〔2013〕72號)要求的軍人子女,按規定執行優待政策。符合《遼寧省應急管理廳 遼寧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遼應急發〔2019〕7號)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規定參照軍隊和武警部隊的教育優待標準執行。符合《民政部 教育部 總政治部關於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04〕192號)規定的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照顧10分參加錄取。
(3)依據國家及省市相關文件,壹線醫務人員是指在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壹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含在沈省直醫療衛生機構及駐沈部隊醫療衛生機構),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壹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執行壹檔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包括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的隔離區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湖北省內發熱門診工作的壹線醫務人員。其他為執行二檔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
符合上述條件,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或執行壹檔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照顧10分參加錄取。執行二檔標準的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照顧5分參加錄取。壹線醫務人員子女申請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的,按照家長和考生壹致意願直接錄取。
(4)符合《關於印發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優撫對象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規定的通知》(遼公通〔2010〕142號)規定的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10分參加錄取;被授予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或者命名的、榮立個人壹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照顧5分參加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