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個下午,壹個瘋瘋顛顛的女人來到了學校傳達室的門口,請求看門的老頭給二年級2班的王小亮送去壹包糖。
第二天,王小亮收到了這令他夢寐以求的禮物,興奮極了。他給夥伴和老師們發著甜絲絲的糖,夥伴們與他享受著快樂,只有老師悄悄地背過身,因為他知道,小亮的父母離異,後母常常虐-待他。
回家的時候,王小亮偷偷地把糖埋在雪堆裏,不讓後母有借口打他。第二天,他去找糖,可糖卻隨著雪流進泥土。他伸出冰僵的手指沾壹下泥土,伸在嘴裏,感覺到那泥土甜絲絲的。
泥土為什麽會甜呢?我想那不僅僅是因為糖甜,更因為那被糖水浸潤的泥土裏有著生母對他深深的愛,使他覺得連泥土都甜起來。
這篇文章的用詞十分奇特,但卻“壹針見血”地寫出了人物的心理。
文中寫到了他“笑咪咪地給每個小朋友發壹顆,要好的夥伴發兩顆,又恭恭敬敬地給老師五顆”可見文中的他見到了自己最喜歡的奶糖,沒有獨自享受,而是把它們分給了別人,是多麽大方的孩子。目前,很少孩子這樣做了。比如說我弟弟吧,他想方設法地把我心愛的物品歸為已有(其實我還是給了他許多心愛物品),卻不給我哪怕壹絲壹毫的東西。
這篇文章中有壹個錯誤“壹群孩子走出校門,沒有她的孩子。又壹群孩子走出校門,也沒有她的孩子。人群沒有了。”這兒犯了個明顯的錯誤:她的孩子不可能不回家,曹文軒真粗心!不過,就是這個錯誤引出後面這篇文章,否則這篇文章就平淡無味。
濃於水。慈愛、思愛、關愛、孝悌、滲透在濃濃的親情之中。
她,壹位偉大的母親用自己不舍得吃、穿的錢為兒子買了壹包奶糖。我雖然沒有吃,但是我在讀的時候感覺比吃了糖的人還要感動,還要甜蜜。
故事的內容是壹位被丈夫拋棄的母親,她唯壹留戀的是她那八歲的兒子---王小亮。她用自己掙來的錢為她的兒子買了壹包糖。好的兒子看到這包糖非常的高興。因為這是他親生母親送給他的,並且他也很久沒有吃糖了。但是他怕被“現在的媽媽”和爸爸看見,於是將糖埋在雪裏。但是夜裏氣溫回升,糖和雪都化了滲入大地,小亮傷心極了,壹會兒,他又笑了。因為那泥土浸潤著融化的糖漿、浸潤著深深的母愛,寄托著“親生媽媽”對兒子的至愛親情,撫慰著小亮傷痛的心還包含著傳達室老頭、學校老師等人結小亮的關愛。
這就是血濃於水,至親至愛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