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的藝術是:
運用語言的手段創造審美的形象的壹種藝術形式。包括文學、播音、演講、辯論等藝術形式。它的表達方法可以有呼吸法、語言速度、單人、多人、混聲等多種形式。
語言是人類敞開心扉的交流形式;是人類搭架心靈橋梁的快捷方式;是人類情感交集的抒發模式;是人類釋放悲喜的表達公式。如何淋漓盡致、唯美完善地運用語言這門深奧的哲學,是壹種深內涵、高層次的學問。
特征:
文學形象的間接性,可以說是文學區別於其他壹切藝術的重要特征之壹。無論是建築、實用工藝藝術,還是繪畫、雕塑等造型藝術,以及音樂、舞蹈等表情藝術和戲劇等綜合藝術,都通過塑造藝術形象來直接作用於人們的感官。
這些藝術形象不僅可以看到或聽到,甚至有些還可以觸摸到。唯有文學這門語言藝術所描繪的形象例外。在閱讀作品的過程中,通過積極活躍的聯想和想象,在自己的頭腦中呈現出活生生的形象畫面來,這就構成了語言藝術形象的間接性,因而人們把文學又稱“想象的藝術”。
文學形象雖然不能通過讀者的感受器官來直接把握,但它通過語言的中介,激發讀者的想象,同樣可以使得如聞其聲,如見其人,產生如臨其境的審美效果,使文學形象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地呈現於讀者的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