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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派律師的爭議死磕

死磕派律師中比較年輕的王興律師並不贊成使用“死磕派”這樣的說法,“往往因為概念界定不清,導致誤會和矛盾”。

這種擔心已經成為現實。根據楊學林的三分法,非死磕派律師好像被歸為道義上存在問題的群體。這引起不少律師的不滿。

王立峰律師用充滿諷刺的筆調寫了壹篇《正常律師轉向死磕派律師之秘笈》,描繪了壹幅從接案、會見、庭審壹直到結案過程的死磕派規劃路線圖,言語間頗有指責死磕派律師喜歡炒作、煽情和不顧當事人利益的意味。

黃雲中律師則直指死磕派律師為撒嬌派,他批評死磕派沒有傳遞正能量,“置己身於體制對立面,以演藝手法娛樂社會。利欲之心高過公義之心,熱鬧之中對正常法制構成破壞,也將律師業導向不歸之途,十分惡俗”。

死磕派律師受到的非議不光來自業界。頻繁發生的死磕案例也吸引了最高人民法院高層的註意。在法庭上抗議、發微博、被逐出法庭……這些死磕表現被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在壹次法官培訓會上歸納成律師“鬧庭”,並要求法官加強庭審的掌控能力。

或許死磕派律師最危險的爭議來自內部。遲夙生說,死磕派之間有時候也會死磕。盡管陳有西和斯偉江兩位成名於“李莊案”的律師都不承認自己是死磕派,但他們在壹系列大的死磕案例中幾乎沒有缺席。

沖突首先發生在陳有西和楊金柱之間,兩位曾並肩作戰的律師在“北海案”後突然決裂,雙方各自寫了多篇文章相互指責、“揭露”。此後先後代理過“李莊案”的陳有西和斯偉江之間又發生了論爭。許多律師不願談論誰是誰非,事實上這些論爭已經演變成了羅生門,在不同人那裏將構建出不同的“真相”。壹些人認為主要是理念之爭,另外壹些人則將論爭解讀為爭功。

死磕派律師們也在努力消除誤解和爭議,他們做出的第壹步努力就是為死磕正名。楊學林認為“很多人對死磕派有誤解,好像就是瞎鬧、瞎搞,我們全是從刑事訴訟法上抄的,壹個字都不差,要求法院按照刑事訴訟法來做。如果法院做了,死磕也磕不起來”。

王甫律師自“北海案”開始加入死磕團隊,他認為造成誤解的關鍵在於死磕的方式太單壹,無非是申請回避、被逐出法庭、死磕程序等等,而法庭上的辯護詞、辯護策略這些技術性的內容公眾沒有看到,因此容易形成死磕派沒有技術的印象。

被楊學林稱為“傳奇人物”的朱明勇律師雖然有許多“死磕”的輝煌歷史,但也不願意自稱為死磕派律師,因為這個概念“無法從字面意義理解真正的內涵是什麽”。在他看來,死磕在某種意義上來講,就是“對司法機關的違法進行堅決的抗爭”,而律師最大的武器就是法律。

死磕派律師雖然都不再是體制內律師,但他們也在尋求與體制***存之道。楊金柱在他今年新年獻詞中寫道:新年的夢想之壹是“讓執政黨對死磕派律師們越來越包容和尊重”。在死磕派律師之前,湧現過壹些維權律師或人權律師,以公益維權為主,通過個案推動社會進步。在朱明勇看來,他們與死磕派律師的不同之處在於,死磕派律師追求的是個案公正,而維權律師可能出於理想而傷害到當事人。

即使是死磕派律師中表現最為高調的楊金柱,在楊學林看來,也是頗為務實的。他舉例說,楊金柱在近期壹個案子中,“前期大力死磕,網絡揭露,後期庭審和諧,網絡消聲。為何?因當事人告知有司已讓步,要求給面子。律師及時改變策略,以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利益”。死磕派律師本質上仍然是追求業績的職業律師。

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吳慶寶在《環球時報》上發表了《死磕派律師更要維護法治社會》壹文,肯定了死磕派律師的作用,提出“政府應主動團結這些律師群體,讓他們成為決策的參謀之壹”,但同時也提醒“切忌私下小範圍形成與政府對立的意見和行動,將自己劃到政府的對立面”。

不少死磕派律師都提到私下場合來自官員的認可和贊賞,或是官員改變了以往對律師的偏見。楊學林在代理“李莊案”之後就明顯感覺到了差別,以往他代理壹些比較敏感的案件時,有關部門都會找他談話,自那以後好像變得信任他了,不再有類似的談話。

從掀起業界漣漪到撬動中國法治進程,死磕派律師無論毀譽幾何,都將是中國法治史上的重要壹筆。著名刑法學家陳興良教授覺得死磕派律師“不像律師”,但是“律師不像律師首先是因為法官不像法官”,他認為“不可否認死磕派律師以壹種自我犧牲的方式推動法治進步”。

2014年4月9日,求是理論網轉載新浪博客博主千鈞客博文《解讀“死磕派”律師》壹文,文章認為,法律人是十分聖潔的稱呼,全國25萬律師,絕大部分兢兢業業,為中國法制建設和公平正義作出了積極貢獻。但在少數所謂“死磕派”糟踐下,法律人這個詞已經毀譽參半。他們以網絡為平臺,以宣揚“憲政”思潮、炒作負面輿論、插手熱點個案為***同目標,以師生、朋友、同事等人脈關系為紐帶,以操控輿論、簽名造勢、煽動圍觀、聚集施壓為手段,結成了形式松散、聯系緊密、行動抱團的“聯盟”。這個“聯盟”不守法律倫理、不講公平正義,只有壟斷司法叫板政治的野心,把小事搞大、大事搞炸,唆訟、架訟、霸訟等現象愈演愈烈,庭審中想當法官,遇事後爭做無賴,動輒扣以“政治迫害”的帽子,儼然法律界黑社會,嚴重阻滯中國法治進程。

2014年5月8日,環球時報刊登單仁平評論文章《“死磕派”律師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評論稱,“死磕派”律師大體都是針對“公民維權”開展活動的。整體看,他們對推動社會更加公正、對發展公民維護正當權益的能力做出了壹份貢獻。通過唐慧案、任建宇案等,社會的法治思維獲得了新的角度。與此同時,“死磕派”律師的行為方式不時突破律師行業的規範。他們當中的壹些人經常表現出激烈的政治傾向,他們的維權活動並非專註於法律手段,而是傾向於“社會化”,如動員網上輿論,支持甚至參與非法的現場活動等。律師通常都應是法律條文主義者,嚴格在現有法律體系內行事,以這個體系為唯壹藍本開展業務。但壹些“死磕派”律師以質疑、修正現有法律體系為使命,他們更像是“社會活動家”和“政治積極分子”。這使得“死磕派”律師的角色讓人壹言難盡,他們當中壹些人對社會進步的積極作用和政治破壞力錯綜交織,壹方面推動司法的程序正義,壹方面又為實現具體訴求不擇手段。他們壹方面喚醒了部分人的維權意識,壹方面又與民粹主義力量合流,導致輿論對司法的過度幹預。從這幾年的情況看,維權律師表現自我價值觀的空間很大,盡管壹些人公開展現反對現有權力體系的姿態,但只要他們以合法方式活動,他們的存在就實際被接受了。這當中有的“死磕派”律師自我炒作,謀取名利,整體環境也未做幹預。

.......在這個社會上,所有人都應當對法律有敬畏感。壹些官員喪失這種敬畏,結果不斷有人身陷囹圄。有的“死磕派”律師也從另壹個方向失去對法律的敬畏,以為自己的價值觀就是法,順他們的要求行事就是法治建設,否則就是“維護專制”、“反人民”。他們在政治上有些幼稚,個人性格中還有些傲慢,這使得他們對時代潮流的看法出現偏差。“死磕派”律師成為“異見人士”中較為活躍的群體,壹定程度上刺激了社會的反思,但他們自己卻喪失了反思的能力。這是危險的。他們必須承認自己的局限性,他們切不可以為,自己才是中國民主與法治建設的突破和決定性力量,這樣的自我政治高估會導致行為的很多錯誤。

死磕派律師面臨著諸多無奈,無奈之下難免有無奈之舉!但是,如果律師群體希望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就要走壹條有別於傳統的死磕道路——依靠嚴謹的邏輯贏得時代的掌聲,經受歷史的檢驗;用律師的經驗活躍法律的生命,而不能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