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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與觀光有什麽區別?

去年聖誕到圖盧姆壹遊,我想我品嘗到了正宗伊比鳩魯派的享樂主義理想:輕啜熱帶陽光,人體沖浪比我所讀的多,閱讀比我所吃的多,吃喝比我所顧慮的多。我盡量讓自己享受歡愉、少吃苦頭,因此我什麽也沒學到。我放松,讓自己好好享受款待。我參觀當地瑪雅遺址,卻把更多的心思放在隨時塗防曬霜上,而不是眼前的歷史文物。通過累積飛行裏程和假日,我成了新殖民主義者的壹員,把發展中國家變成涼鞋團的度假勝地。換句話說,借用保羅·鮑爾斯(PaulBowles)的經典劃分,我是在觀光而非旅行,追求享受而非體驗。我沒能遵守加繆(Camus)的格言——出行該是禁欲主義的至高形態。“旅行中沒有歡愉,”他在筆記中寫道,“我更把它視為靈性測試的機遇。如果我們通過文化理解了我們內心最深處感知的練習,關乎永恒,那我們才是為文化而旅行。”妳可想像他用的正是鮑爾斯的劃分方式,意指大寫的T,旅行?(Traveling)——為尋覓跟普世萬物,以至最終與心底的“最深處的感知”交談。加繆接著說道:“歡愉帶我們離開自己,讓人走神,用帕斯卡(Pascal)的說法,就是把我們從神那裏帶走。旅行,如同偉大莊重的科學,帶我們重返自己。”正如我們沈溺舒適安逸,完全無法忍受沈悶,心安理得地到處閑逛,徹底毀掉了冒險家的傳記回憶。冒險家這個物種,至少在英語世界的十九世紀末,曾因英國皇家地理學會那樣的機構以及對分類學的科學渴求而綻放,因所謂的有閑階級的四處遊蕩而達到頂點。我們與其把這群家夥視為老古董,倒不如學壹學他們的方法,翻開他們的“旅遊手冊”,借鑒壹點維多利亞時代的浪漫風範,嘗試回歸自己。在這種精神的驅使下,我回溯他們的著作,快速粗略地閱讀亨利·德·曼弗雷德(HenrideMonfreid)上世紀三十年代在索馬裏海岸走私大麻槍械的回憶錄;弗雷婭·史塔克(FreyaStark)徒步探訪十字軍暗殺者堡壘的紀事;鮑爾斯在《他們的頭是綠的手是藍的》(TheirHeadsAreGreenandTheirHandsAreBlue)中的旅行隨筆;理查德·伯頓(RichardBurton)探索印度、非洲與阿拉伯半島的故事;布魯斯-查特文(BruceChatwin)的巴塔哥尼亞、非洲和澳大利亞遊記;理夏德·卡普欽斯基(RyszardKapuscinski)對世界各地被戰爭撕裂的國度的大膽描述。我反復閱讀這些作家的作品,有時中途把它們扔在壹旁(因感覺與查特文太親近而不忍重讀),有時又回來讀完全本。我無須重申理查德·伯頓爵士不僅是維多利亞時代探險家的領頭人,還是壹位精彩的作家,讀他的書總是很有趣。伯頓在其有生之年翻譯了《印度愛經》(KamaSutra)和《阿拉伯之夜》(TheArabianNights),走遍整個印度,喬裝潛入麥加,追尋尼羅河源頭,遊走至哈勒爾(Harar),寫成了幾本驚世之作。見證他的投入與博學,正是想了解“為什麽”。“因此,第壹年之後,”他在《在印度河山谷獵鷹》(FalconryintheValleyoftheIndus)中寫道,“當我對波斯語了如指掌,能夠讀寫並以阿拉伯語流利溝通,且對旁遮普省偏遠地區的土語有點皮毛知識,我開始對辛迪亞人(Scindian)的風俗和語言進行系統研究。”伯頓是人性的偉大學生,必要時還是位出色的演員——他能在充滿敵意的地區停留數月,壹旦身份暴露,可能意味著死亡。伯頓提到壹種信念,那就是在扮演許多個自我的過程中,他可能發現了另壹個自我,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了。在史塔克的書中,我們領略旅行之“道”。“我從沒想過我為什麽會來,”關於1927年她獨自前往敘利亞她這樣寫道。“至於我將要做什麽——對於壹件如此模糊的事情,我看沒必要預先自尋煩惱。”不過在旅程終結前,當地的旅伴認為她是來朝聖的,實際上她是被沙克爾頓(?Shackleton)或希拉裏(Hillary)的頑強精神驅使而來的。“這是壹個重要時刻,”當她看到自己尋覓了好幾個月的堡壘就在遠處時,她寫道,“當妳看見自己流浪尋覓的目標在眼前時,無論它多遙遠,妳都會十分激動。因為那個壹直活在妳想像中的事物突然變成了有形世界的壹部分。不管妳和它之間隔著多少山脊、河流和崎路,從此以後,它永遠屬於妳。”波蘭戰地記者卡普欽斯基在踏遍印度、中國、日本、澳大利亞以及非洲的大部分地區時,總是隨身攜帶壹本希羅多德(Herodotus)的《歷史》(Histories)。在讀完他震撼人心的作品之後,再讀他總結的與袋中相伴的老師壹起艱險跋涉的回憶錄,很有啟發性。在《與希羅多德同行》(TravelsWithHerodotus)中,卡普欽斯基理直氣壯地懷疑:他的希臘英雄為何要耗盡壹生為當時全部的人類學數據編目。“也許他所做的壹切都是出於自己的意願,出於對知識的狂熱,出於無休無止、無邊無際的沖動?”他猜想,“或許他天生有著尋根究底的精神,讓他不斷產生無窮的問題,讓他思潮起伏,徹夜難眠?”很明顯,卡普欽斯基也在經受這種“個人狂熱”的折磨,很難不成為自己的犧牲品。當今的壹些最傑出的作品是那些可把卡普欽斯基的作品視為遠祖的重大沖突報導,瞬間想到的有丹尼斯·約翰遜(DenisJohnson)的《探尋》(Seek)和德克斯特·費爾金斯(DexterFilkins)的《永遠的戰爭》(TheForeverWar),但這些近年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性而非出於個人追求。上世紀的探索者已被今日的美食家所取代,他們往往更關心香港的點心或普羅旺斯的松露,他們是在觀光而非旅行。鮑爾斯在《遮蔽的天空》(TheShelteringSky)中寫道,遊人?“毫不質疑地接受他自己的文明;但旅行者不然,他會比較自己的文明和其他文明,並排斥那些不對自己胃口的元素。”?永遠的流放者鮑爾斯動人地書寫關於這次旅程所需的神入。他把自己的冒險當作是對其他生活和生存模式的探尋,這不僅是人類學研究,更像有關存在可能性的延伸教育。深入撒哈拉,他把危險化成汗水蒸發掉,堅持與風險對陣,追尋旅行中的回饋,從而獲得超越——他稱之為孤獨的洗禮:“妳可選擇與之對抗,堅守妳的本色,或者順其自然。因為在撒哈拉待上壹段日子的人,沒壹個仍是當初的自己。”確實,曾在鮑爾斯書中徘徊流連的讀者也不再壹樣。最優秀的遊記,就如我們在書頁上神遊各個迷妳國度,有著它們自身的文明,有我們可以借鑒或嘆息的元素。即使我們只是懶散地躺在它們迷人的海灘上。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