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應該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要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故克扣和拖欠工資。公司在規定薪酬保密的時候主要考慮到人才的流失。很多人在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對公司的貢獻方面都會有所差異,公司對於差異的人可能會發以不同的工資,但對於他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因此很多人為在得知工資不壹樣的時候產生離開公司的想法,因此公司就會規定薪酬保密,不知道別人的工資,員工就不會流失。但薪酬保密制度都被公司濫用了,其目的在於壓低員工的工資,屬於同工不同酬,違背了法律規定。
壹、勞動法基本原則有以下特點:
1、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是勞動法律部門中具有指導性、綱領性的法律規範,而不是調整勞動關系運行中的特定事項或勞動關系當事人某壹特定行為的具體規定。基本原則壹般並不預先設定任何確定而具體的事實狀態,亦不需規定具體的權利義務實現的方式。因而,基本原則的內容在明確性程度上顯然低於調整勞動關系的具體規定。但是基本原則所覆蓋的事實狀態遠遠地大於具體規定。勞動法的某壹具體規定只能對壹類行為加以調整,而壹條基本原則卻可以調整整個勞動關系運行領域。
2、不同的法律部門有著不同的基本原則,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反映了所調整的勞動關系的特殊性,反映了勞動法律部門的本質和特點。
3、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有著高度的穩定性,只要社會的基本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基本原則是不會改變的。勞動法對某壹類行為的具體規定或標準可以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變動,如最低工資標準可以改變等,但基本原則則是相對穩定的。
4、基本原則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對各項勞動法律制度均具有約束力。勞動法律制度中的各類具體規定不能與基本原則相抵觸,基本原則適用於所有的勞動關系。
二、勞動法的幾個特征:
1、勞動法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側重保護勞動者。
2、強制性規範與任意性規範相結合,以強制性規範為主。
3、實體法和程序法相統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