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讓人的相關信息。
2、受讓人的相關信息。
3、雙方轉讓股份的份額是多少。
4、雙方當事人在股份轉讓後,應當承擔的責任。
5、出讓人是否已經完成出資義務,未完成的出資應當由誰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而且這個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