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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寫作背景

(“我”指張之路) 我的短篇小說《羚羊木雕》寫於1984年,發表在同年第10期的《東方少年》上面。作品發表時的名稱叫做,《反悔》,選編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壹課本第22課時被改名叫《羚羊木雕》。 有壹天,壹位在中學教語文的朋友給我打電話,說她正在教學生學習“我的課文”,我很驚訝!她說課文的署名就是我,又說說故事大概,我確信那就是我的文章《反悔》。我問清了這篇課文是選在初壹語文的第壹冊上後,來到出版社。我對壹位編輯說,聽說我的文章被編在初壹課本上,我想看看!他說他這裏沒有這個課本。我有些失望的看著他身背後的書櫃,透過玻璃,我看見壹本書的書脊上清楚的寫著《九年制教育語文課本第壹冊》的字樣!我請他讓我看看。打開課本,果然看到了我的文章《羚羊木雕》和我的署名。我問這位編輯能不能給本書當紀念,他說沒有書!然後把我的聯系電話用鉛筆寫在臺歷上,說以後和我聯系……我只好來到位於北京東單的課本門市部,買了壹本“我的課本”,後來我那位當中學老師的朋友又送給我壹本她用過的課本。於是,在我的書架上至今放這壹新壹舊的兩本初壹語文課本,留作紀念。 《羚羊木雕》被選編在中學課本裏已經20多年了。想想第壹屆讀過這篇作品的學生如今已經是三十多歲的人了。再想想有多少學生曾經讀過這篇文章,那何止是成千上萬啊!我感到非常高興和欣慰。 寫這篇小說的時候,我已經在電影制片廠當編輯。可是十多年教師生涯中和同學們同事們的友情還歷歷在目 非洲羚羊木雕[2] 記憶猶新。 在我的書架上擺著壹個比我的手掌稍大壹些的羚羊造型的木雕,黝黑的木質煥發著柔和的光澤。這個羚羊木雕線條簡練而傳神,腿長身短,顯得矯健有力,兩只犄角並不是寫實的渾圓,而是寫意的棱角分明,高高豎立在頭的上方,神采飛揚。 這是壹位教英語的姓李的老師送給我的禮物。有壹天我到她的家裏做客,看到這只木雕,我說好!第二天上班的時候她把木雕放到我的桌上說,送給妳吧!我很驚訝說,這怎麽好呢?她說,有什麽不好呢,喜歡就送給妳吧!說完她轉身走了,並不覺得送給了我什麽珍貴的東西。我很感動。如果說我的寫作有什麽動機的話,這個羚羊木雕無疑是最初創作的誘因和靈感。 送給別人禮物是孩子們當然也是成人之間經常發生的事情,它是人們表達友情的壹種方式。送給別人禮物後又把禮物要回來的事情也是有的,尤其在孩子們之間,大部分是因為彼此鬧了別扭,要回禮物似乎表達了“絕交”的態度,對於“香三臭四”的孩子這是不足為奇的。當然這也是件挺沒臉挺幼稚的事情!還有些時候就是我在文章裏寫到的——家長認為禮物的“價值”過高。孩子不懂事,然後讓孩子要回來的。 我萌生了這樣壹個想法,送禮物的事情可以寫成壹篇小說,禮物就是眼前這只比較貴重的羚羊木雕。至於是不是告訴孩子要講信用?是不是表現家長不理解孩子?以至於是不是批評家長重財輕義?說實話,在寫作的時候還來不及想,要想的就是寫出人物之間的關系和矛盾以及他們的矛盾心理!爭取做到每個人的行為和語言站在他的角度上似乎都是和合理的。文章寫得有意思了,意義可能就在其中了。但有壹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作者的立場是站在同情孩子壹方的! 編入課本的時候,編者對文章作了比較大的改動,除了題目之外,首先改動的是主人公的性別,我的朋友萬方原來是個男生,現在在課文裏改稱萬芳,被稱為“她”,這樣壹改,編者在書中也被理解為女生了。由於這樣的改動,我和萬芳在課文裏的表現就不是那麽準確和順暢了。比如萬芳和我換禮物的時候,從兜裏掏出壹把彎彎的小藏刀送給我,女孩子玩小藏刀讓人感到稍稍有些別扭。課文中的另外壹個細節就是我和萬芳在體育課換褲子,雖然課文中已經刪掉了“忽然,他把自己的褲子脫下來”這樣的句子,把地點移到樹底下,換好了拍拍屁股,還嘿嘿的笑,讀起來還是讓人有壹種生硬的感覺! 我在網上看到的《羚羊木雕》的教案中有的稱“我”是女作家,是不是受到課本中女生的暗示? 第二,刪去了前面的五個小小的自然段落。在結尾的部分也作了較大的改動。文章原來的結尾是: 我慢慢地從樓梯上走下來。外面的雪已經下得很大了,雪花落在羚羊的身上,又滑了下去。我突然覺得羚羊變得那麽重,以至於我不得不用雙手托著它。我在雪地裏慢慢地走著,忽然,我聽見後面傳來萬方的聲音。我驚奇地回過頭。萬方氣喘籲籲地跑到我的眼前,他既沒有戴帽子,也沒有穿棉衣。他把手裏拿的玻璃罩子蓋在我的羚羊上,又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裏說:“拿著,沒有禮物,咱倆也是好朋友!” “妳媽媽會說妳的!”我看著他的眼睛。 “沒事兒,凡是爸爸媽媽送給我的東西,不管我給誰他們都沒說的……”他十分爽朗地微笑著,露出那像白雪壹樣的牙齒。 “明天打雪仗,來早點!”萬方跑了,還不時地揚起手臂向我打招呼。漸漸的,他消失在雪花飛舞的世界裏面了。 我哭了,我真的嚎啕大哭起來。雪花和淚水壹起落在玻璃罩上。我從來沒有這樣傷心過。 而改動後的結尾是: 我壹個人慢慢地走在路上。月亮出來了,冷冷的,我不禁打了個寒顫。路上壹點聲音也沒有。忽然,我聽見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回過頭,只見萬芳跑了過來。她把小刀塞到我的手裏說:“妳拿著,咱倆還是好朋友……" 我呆呆地望著她,止不住流下了眼淚。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傷心的人!因為我對朋友反悔了。我做了壹件多麽不光彩的事呀! 可是,這能全怪我嗎? 最後加上的這句話,我以為有些直露了。 還有對於文章中幾個不太重要的人物“臺詞”的改動,比如我的奶奶,萬方的媽媽,她們在文章裏只有壹兩句臺詞。正是這壹兩句臺詞被改變了,縮減了,使她們的人物性格發生了變化。 比如“我”到萬方家要羚羊木雕,萬方媽媽知道後——原來文章中說:“妳怎麽能要人家這麽貴重的東西呢?” ,“好好拿著,我呆會兒說他!”改動以後說“妳怎麽能拿人家這麽貴重的東西呢?!”,“好好拿著,我呆會兒揍他!” 再比如奶奶在原文是小聲說:“算了吧,下次記住就行啦,孩子們也要講個信用……送給別人的東西怎麽好再要回來呢!”而在課文中卻被簡化為,“算了吧,這樣多不好。” 對於這些改動,我理解課本編者的苦心和課本作為範本必須體現教學目的的意圖。但這些改動有成功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這期間許多雜誌的編輯希望我講講寫這篇作品的背景和動機。我沒有動筆,總覺得寫作是件很“偶然”的事情,並沒有什麽明確的想法,似乎沒有什麽好說的,書寫在作者,而理解在讀者! 及至我在互聯網上看到大量的關於這篇文章的教案。有些老師還把我當成女作家,我感到又熱鬧又奇怪!於是我想寫寫有關的情況,希望能給教學這篇課文的老師和同學提供點微小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