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民事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等治安案件,由派出所依法調解,在調解後該協議依法應長期保存,時限為60年。此外,未生效的調解書必須由司法確認,否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達成調解協議時,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利益,那麽這個協議就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調解協議如果已經實際履行完畢,且該調解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應當視為二人對自身訴訟權利的自主行使,其效力依法應予認定。在這種情況下,壹方反悔再次要求對方承擔義務的,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調解協議書簽字後能反悔嗎
當事人在法院調解時對調解要認真對待,慎重處分自己的合法權益,壹旦簽署調解協議即可生效。原告可以反悔,法院可以再次組織調解,征求被告的意見,調解不成的,及時判決。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也就是說,在雙方當事人簽收調解書前,任何壹方當事人可以提出反悔。
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當事人拒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因此該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三方協議沒有蓋章,但但當事人在協議上簽字的,協議就成立,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通過上文可知,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請求有關部門執行。同時,被拘留傳喚的當事人最多扣留24小時。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