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西第五***和國logo含國家女郎Marianne
國旗:呈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3∶2。旗面由三個平行且相等的豎長方形構成,從左至右分別為藍、白、紅三色。法國國旗的來歷有多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巴黎國民自衛隊就以藍、白、紅三色旗為隊旗。白色居中,代表國王,象征國王的神聖地位;紅、藍兩色分列兩邊,代表巴黎市民;同時這三色又象征法國王室和巴黎資產階級聯盟。三色旗曾是法國大革命的象征,據說三色分別代表自由、平等、博愛。
國徽:法國沒有正式國徽,但傳統上采用大革命時期的紋章作為國家的標誌。紋章為橢圓形,上繪有大革命時期流行的標誌之壹——束棒,這是古羅馬高級執法官用的權標,是權威的象征。束棒兩側飾有橄欖枝和橡樹枝葉,其間纏繞的飾帶上用法文寫著“自由、平等、博愛”。整個圖案由帶有古羅馬軍團勛章的綬帶環飾。
國歌:《馬賽曲》。這首歌作於1792年奧、普武裝幹涉法國革命的危急時刻,表達了法國人民爭取民主、反對暴政的堅強信心和大無畏精神。1792年12月,《馬賽曲》被革命政府宣布為“***和國之歌”。到1795年,被國會正式通過定為國歌。(詳細內容請見下文)
國花:鳶尾花
國鳥:公雞
國石:珍珠
[編輯本段]國家元首
法國總統,Président de la République Fran?aise
法國國家元首。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7年,可連選連任。1958年制定的法蘭西第五***和國憲法規定,總統的職權主要有:任免總理、政府成員和其他重要官員;主持內閣會議,簽署會議的決定和法令;簽署和頒布法律;擔任軍隊的最高統帥,並主持最高國防會議和國防委員會;有權決定動用法國的戰略核力量;擔任最高司法委員會主席;決定外交政策;委派駐外使節並接受外國使節;批準國際條約;行使赦免權;在同總理和兩院議長磋商後,有權解散國民議會,重新選舉;根據政府或議會兩院的建議,將某些重要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表決;在形勢需要時,與總理、兩院議長和憲法委員會磋商後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總統出缺時,由參議院議長代理。新總統的選舉應在50天內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