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郭美美家裏沒有多少錢。雖然做模特、唱歌、拍劇可能會賺些錢,但不會讓她炫富。眾所周知,郭美美的生活極其無序,私生活混亂,網上的評論也是謾罵。她聲稱已經和壹家表演藝術公司簽訂了合同。每年有不少於50個“夜商演”,每個都是5萬元。不過據調查,所謂的商演不過是噱頭,最多20次。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性交易。
郭美美為什麽要坐牢?因為嗜賭,據說來往港澳及部分周邊國家賭博60余次,後來被警方抓獲,於是供認了全部罪行。
首先,對於暴利和賭博,她用“抽水”的方法收獲了幾十萬的暴利,但她並不滿足。然後她花了很多錢開了壹家賭場,每次帶著暴利回來都以坐牢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