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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北京地區的導遊證怎麽考?

1.準備考試資料: A:筆試考試書籍資料:《 導遊基礎 》《 導遊實務 》《 旅遊政策與法規 》《地方導遊基礎知識》 B:口試考試書籍資料:《 本省導遊詞 》《 導遊規範服務 》《 導遊應急事件處理 》 2.考試報名: 導遊資格證考試每年壹次,各省的報名時間在六至九月份,先打電話到當地的旅遊局咨詢報名的時間, 然後在報名的時間裏,帶上妳的身份證和畢業文憑到當地的旅遊局報名。街上買不到的教材,此時在旅遊局都可買到,在旅遊局裏仔細咨詢本省的筆試,口試考試信息。 3.學習方法: 很多的考生拿到教材後,面對壹大堆的書籍,不知從何入手。有的考生看書很慢,壹本教材看了壹個月還沒有看完,看了後面又忘了前面,什麽也沒記住。有的考生拿著書東翻翻,西翻翻,沒有系統的學習進程。還有的考生在網上下載壹些歷年的考題,花了大量的時間去做(因沒有標準答案),也不知對錯,且不知考過的題是不會再出的,結果花了很大的力氣,在考場上仍然做不出沒見過的考題。 以上的學習方法,考生盡管自己去努力了,但學習不得法,事倍功半,難以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取得明顯的提高。要想在考前的短短幾個月裏有大的突破,須按以下方法進行學習。 〔1〕:考試考的是考生對旅遊基礎知識的理解和掌握,考生最重要的是加強基礎知識的訓練,基礎知識加強了,才能以不變應萬變,應對各種不同類型的考題。而基礎的訓練是*做大量的練習考題來提高的,就象高考的尖子生都是題海戰術訓練出來的壹樣,妳也要做大量的相關配套的訓練考題。所以妳不光要有考試的全套教材,妳還必須配備與教材配套的全套練習考題。 〔2〕:把筆試的教材先取壹本,用最快的速度大概的通覽壹遍(壹天的時間),然後開始做與本書配套的十五份考題,先在書上找答案,書上找不到答案就把標準答案抄上去。因為我們編輯的十五套考題是根據書本的章節按順序編制的,考題的內容都是本書上的基礎知識。訓練的目的就是要加強考生對基礎知識的掌握。做完這十五套考題妳會覺得自己幾乎可以把這本書背下來了,從而學習的興趣和信心大增,能力大為提高。 〔3〕:按以上的方法把筆試的四本教材的練習考題通做壹遍,也就是花壹個月的時間,妳就掌握了筆試教材的全部基礎知識。 〔4〕:接下來妳開始做筆試的二十套綜合模擬考試練習題,仔細的做,思索著做,翻著書做,對著標準答案做。進壹步加深和提高對書本教材中基礎知識的閱讀,理解和背頌能力。 〔5〕:做完了所有的模擬考試練習題以後,妳又把所有的筆試書籍反復的看幾編,這樣筆試的幾本教材在短短的幾個月中就在妳的腦海裏形成了壹個完整的基礎知識體系。有了這樣的能力,妳將縱橫考場,無所不能。 〔6〕:對口試的本省考試景點,仔細的閱讀,好好的思考,象寫文章的中心思想壹樣把景點都濃縮成八百來字壹篇,妳自己這樣做了壹遍以後,妳對這些景點會記得很牢;妳再把《導遊規範服務》《導遊應急事件處理 》的教程多看幾遍,想想自己如果帶團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樣處理。 〔7〕:在考完筆試到考口試的這段時間裏,對口試的導遊詞和教材天天的看,天天的讀,天天的背,有條件的話,還到景點親自去走壹趟,看看在景點帶團的導遊是怎樣解說的。自己模仿考場的情景對自己進行模擬考試。經過這樣的精心準備,妳壹定能考好口試。 十壹、依據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換發和補發導遊證,導遊證有效期重新計算。 依據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換發導遊證,使用原導遊證號碼;依據本辦法第十條第壹款的規定補發導遊證,原導遊證編號作廢,由發證機關重新編號。 十二、持證人應當接受旅遊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的檢查,按檢查機關和檢查人員的要求出示導遊證和提交有關材料。 旅遊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導遊持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檢查證件,否則導遊人員可以拒絕接受檢查。 十三、持證人違反《條例》及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使用導遊證,旅遊行政部門可以依據《條例》的有關規定,作出責令改正和暫扣、吊銷導遊證並予以公告等處罰,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擅自扣留、銷毀、吊銷導遊證。 十四、景點景區導遊人員的導遊證管理,由各省級旅遊行政部門依據本地區景點景區導遊人員管理辦法,參照本辦法作出規定,但其導遊證只能在本景點景區內使用,其樣式規格必須與本辦法規定的導遊證樣式規格有明顯區別。 十五、本辦法由國家旅遊局負責解釋。 十六、本辦法從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國家旅遊局1988年1月4日發布的《關於頒發中華人民***和國導遊證書的暫行辦法》和1989年12月11日發出的《關於頒發和管理導遊員證書的通知》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旅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