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確有李衛這個人。
李衛,字又玠,是江南銅山人,康熙五十六年,李衛捐資員外郎,隨後入朝為官,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
深受雍正皇帝賞識,歷任戶部郎中、雲南鹽驛道、布政使、浙江巡撫、浙江總督、兵部尚書、署理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職。
為官清廉,不畏權貴,不論所任何職,在位時能體察民間疾苦,深受百姓愛戴。李衛於乾隆三年病逝,年五十壹,乾隆帝命按總督例賜予祭葬。
擴展資料:
縱覽李衛的任職經歷,不難發現,其長期主管或兼管壹方的鹽政工作。早在雍正即位的第壹年,李衛便被任命為雲南鹽驛道,壹年後升任布政使但仍兼管鹽務工作。
兩年之後,已經任職浙江巡撫的李衛又被命令兼任兩浙鹽政使的要職,由此說明,李衛在管理鹽政、緝查私鹽方面,是很在行的。
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壹,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
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只能吃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梟。
沈氏是著名的鹽梟,其部下數百名,擁有大船數艘,經常擊敗官兵,走私氣焰非常囂張。李衛任用韓景琦,與沈氏鬥法,終於將其擒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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