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例上:
87號令***7章88條,與18號令相比,刪除36條,新增34條,修訂54條。除總則和附則外,87號令按照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操作流程,對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和合同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分章作了規定。?
2、內容上:
87號令著力解決貨物服務招標投標實踐中的突出問題,重點圍繞明確采購人主體責任、完善監管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方面內容作了修訂,與2013年全國政府采購工作會議提出的改革思路壹脈相承。
其以《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上位法的制度框架為依托,修訂了18號令與上位法存在沖突之處,並細化完善了《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增強了制度的執行力和生命力。
1、財政部令第18號,即《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自2013年8月啟動修訂工作以來,壹直備受關註。
2、2015年3月,《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較之《條例》,18號令關於招標采購程序、評標方法、交易規則等方面的規定已經滯後。同時,18號令作為《條例》配套的部門規章,也需要對《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細化補充。
3、2017年6月,經過反復研究、修改、完善,18號令修訂草案經部長辦公會議審議原則通過;7月,新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簡稱87號令)最終問世。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政府采購法.百度百科[引用時間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