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質量是顧客安全和經濟效益的前提和保證,各部門員工必須增強質量意識,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樹立各項工作以質量第壹的思想,加大工作質量管理力度實現嚴格管理、高質量、盈客戶、創效益的目標,特制定工作質量管理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
1. 辦公室
1) 保持辦公室的清潔衛生,不遲到早退。發現壹次扣10元。
2) 所有員工應進行上崗培訓和技能培訓,培訓不足扣20元。
3) 在辦公室不做與工作無關事情,做好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發現壹次扣5元。
4) 做好人員檔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發現壹次扣10~50元。
2. 生產車間、班組
1) 公司設立質量獎勵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 各產品質量事故及質量返工的罰款,進入公司質量獎勵基金。
3) 對壹貫重視產品質量的車間、班組,對產品質量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包括質檢人員),可由質檢人員提出推薦意見,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發放質量特別獎50-200元,並進行表彰。
4) 每個分項產品品種,凡壹次驗收合格者,獎勵2元。
5) 每個分項產品品種,凡壹次驗收達到優質產品者,獎勵5元。
6) 每個分項產品品種,凡二次驗收合格者,罰款2元。
7) 每個分項產品品種,凡三次驗收合格者,罰款5元。
8) 以上獎勵或罰款在每月結算工資時發扣。
3. 操作員工
1) 不遲到早退,按要求著裝,發現壹次不合格扣5元。
2) 進出入車間,不得吸煙。發現壹次不合格扣20元。
3) 在車間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事情,不得串崗,不得使物資逆向流轉。發現壹次不合格扣10-20元。
4) 生產場所、設備、工器具必須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環境衛生。不得在車間內吃食物、吐痰等。發現壹次不合格扣5-30元。
5) 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生產,並根據技術人員安排做適當調整。違反壹次扣5-50元,並追究因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失。
6) 按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不得將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流轉。發現壹次不合格扣10元,並追究因操作不當引起的損失。
4. 質檢員
1) 按要求對產品進行檢驗。漏檢、誤檢壹次扣5-5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 按要求對檢測設備進行管理控制,發現壹次不合格扣10元。
3) 不得徇私舞弊,發現壹次扣10元並偵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 按規定對廠區、人員、設備等衛生情況進行監督。監督不力的,扣5-50元。
5) 按要求對生產過程和工序產品進行檢驗。漏檢、誤檢壹次扣5-5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5. 采購員
1) 嚴格按生產部填寫的《采購申請單》上的名稱、規格等要求采購原輔料,不清楚的應向申報人問清楚,避免錯買。如不清楚也不過問的,追究采購人的責任。
2) 熟悉掌握原材料規格及價格,隨時掌握市場行情,盡量降低成本,節約費用。如無客觀因素,如采購原輔料不及時,影響了地板生產,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壹次扣責任人50元。
3) 嚴格按公司《采購管理程序》進行采購,發現無證采購、關系采購、條子采購、回扣采購等等不當做法,每次扣200-50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6. 庫管員
1) 認真做好原輔料入庫、發放登記,做到準確無誤,出現差錯壹次扣當月工資20元。
2) 未經檢驗合格的原輔料不得入庫,發現壹次扣10-5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 發材料配件時,要反復核對名稱、規格型號,做好發料原始記錄,便於質量追蹤,無原始記錄的扣責任人10元。
4) 做好原輔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壞、變質或遺失的,扣5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7. 技術管理人員考核按業績進行。
8. 各部門應做好規定的質量安全記錄,記錄不全或遺失、不記的,發現壹次扣5-50元,並追究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 質量事故的處理
1) 產品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原則:對質量事故必須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總結教訓和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2) 凡發生普通質量事故(即壹次返工損失金額在100元以內的)罰款5-10元。
3) 凡發生壹般質量事故(即壹次返工損失金額在200元以內的)罰款10-20元。
4) 凡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即壹次返工損失金額在300-1000元以內的)罰款30-200元。
5) 對違反規定不聽勸阻,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失職造成質量事故者,或隱瞞事故不報者,對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和次要責任者,處以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