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受理部
統壹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申請並對申請項目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負責編制創新基金年度支持重點和工作指南;
負責創新基金專家庫的建設、管理工作和專家委員會的聯系工作。
二.項目審理部
負責委托或組織有關中介機構、專家進行創新基金項目的立項評估、評審、招標及專家
咨詢工作,並提出立項建議;
研究提出有關創新基金項目的評估、評審、招標標準及中介機構的資格條件。
三.信息監理部
負責對項目的立項及實施過程進行監理並組織項目驗收;
負責對創新基金整體實施進展、實施效果進行評價,並提出創新基金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負責創新基金的信息管理、信息咨詢及信息開發工作;
負責受理外界對創新基金有關問題的投訴。
四.計劃財務部
負責制訂並協調落實創新基金年度工作計劃;
負責提出創新基金項目建議意見,經報批後,編制及下達創新基金項目執行計劃,並負
責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
負責財務管理工作,並聯系有關金融機構落實項目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