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部門的職責;
2、突發事件的監測與預警;
3、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
4、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和監測機構及其任務;
5、突發事件的分級和應急處理工作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國務院制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制定國家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國務院相關應急預案,制定國家突發事件部門應急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情勢變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程序由國務院規定。
突發事件應急原則是什麽
1、以人為本原則,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堅持人員救助優先,制訂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優先考慮受突發事件危害人員的救助,在實施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充分保障受突發事件危害人員的生命安全,並註意保障參與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
2、預防為主原則, 預防是整個危機管理過程的第壹階段,人們在對公***危機進行認真、全面和深刻研究發現,要戰勝危機就必須把應對危機重點轉到事前的主動防範,要在危機爆發前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制度準備、物資準備和技術準備;
3、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 在應急法制建設中特別強調危機預防和應急準備的重要性,堅決貫徹以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