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8985人評分) 8.1朝代:宋代作者:王安石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譯文 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
忽然有壹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39663339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裏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
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
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
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麽區別了。” 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賦,比壹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麽,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
2. 《傷仲永》的譯文傷仲永 (傷,是“憐惜”的意思。
傷仲永,即憐惜方仲永這個幼時天資聰穎的神童由於沒有學習,以致成年後竟成為默默無聞的庸人。)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貫、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儀禮·喪服》鄭玄註:“收族者,謂別親疏,序昭穆。”
《禮記·大傳》孔穎達正義:“‘收族故宗廟嚴’者,若族人散亂,骨肉乖離,則宗廟祭享不嚴肅也;若收之,則親族不散,昭穆有倫,則宗廟所以尊嚴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親疏遠近之序團結族人,使不離散。
方仲永的試筆之作“以養父母、收族為意”。“養父母”,是“孝”的表現,“收族”,是“仁”的表現。
五歲的孩子有這樣的誌向,這在封建時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難怪人們在贊揚之余,還特地把這首詩送給本鄉的讀書人去看,讓他們來評定。)
為意,傳壹鄉秀才(在唐宋時是對壹般讀書人的稱呼,跟明清兩朝經過縣試及格的生員不同。“壹鄉”,全鄉。
這句話應理解為傳給全鄉的讀書人看.不是只給某個秀才看。)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即作“詠物詩”。過去訓練兒童作詩,常常指定壹件物品為題,要求在詩中既能說出該物品的特點,又能借此表達某種思想感情,是作詩的起步訓練。)
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賓語,應為“不使之學”,“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明道”,宋仁宗年號,只有兩年(1032-1033)。“先人”。
這是對已故父親的稱呼。按:王安石父親名益,字損之,天聖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現在廣東省韶關市),三年後以丁憂離職還家,王安石(當時13歲)隨行。
據此,這次還家當在明道二年(1033)。寶元二年(1039),王益卒於江寧(現在屬江蘇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寫於慶歷三年(1043)故稱“先人”。),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省略句。省略了“令”的賓語,應為“令其作詩”,“其”指代方仲永。)
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終於成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後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意義:人的天資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經過後天的不斷的學習。)
作者介紹: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生於臨江軍(治今江西清江)。
字介甫,號半山。父王益,進士出身,長期在今江西、廣東諸州縣任職,卒於江寧府(治今江蘇南京)通判任上,全家舉遷後久居不去,江寧成為第二故鄉。
幼隨其父遍歷各地,見多識廣,深諳民情。慶歷二年(1042)舉進士,出任濰南東路(治今江蘇揚州)判官。
慶歷七年(1047),調任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知縣,遍訪東西14鄉,部署水利興修,創導貸谷與民(為“青苗法”之發端),政績有聲,且對理財必須“資之天地”(即靠發展生產)有獨特的見解。皇佑三年(1051)再調任舒州(今安徽懷寧)通判。
時在京名人範仲淹、富弼等聞其文辭政事有聲,交表推薦,均以“家貧口眾”不願就翰林館職,其間僅壹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堅請離京出任東南地方官吏,“得盡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
次年移任提點江南東路(治饒州,今江西波陽)刑獄,不久入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書》,力言當從培養、使用人才的各個環節著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財、軍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實為後來變法的早期綱領或理論雛形。
仁宗贊其文才,拔為知制誥,然對改革不加采納。再上《時政疏》(又名《本朝百年無事劄》;壹說呈於熙寧元年,神宗時,強烈呼籲及時改革,“有為之日,莫急於今日;過今日臣恐有無所及之憂”。
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喪回江寧守制,離職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寧。由江寧知府改任翰林學士,應神宗之召,力主變法。
熙寧二年(1069)二月,出任參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條例司,準備變法。呂惠卿亦於同時被任為條例司檢詳文字,成為王安石變法行政副手。
是年頒行均輸法、青苗法與農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任宰相。
神宗罷制置三司條例,權歸中書。頒行保甲法與募役法(先在開封府試行)。
此後三年內漸次頒行貢舉法、市易法、保馬法、方田均稅法與置將法;免役法在開封府試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國。熙寧七年(1074),因外有文彥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1313365博、司馬光,內有三後(仁宗後、英宗後與神宗皇後)激烈反對新法,鄭俠獻《流民圖》危言聳聽,又加新法要員呂惠卿與曾布互爭失和,神宗權罷新法,憤。
3. 《傷仲永》原文+譯文(翻譯)傷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楊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譯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為業。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認識筆、墨、紙、硯,(有壹天)忽然放聲哭著要這些東西。父親對此感到驚異,從鄰近人家借來給他,(仲永)當即寫了四句詩,並且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團結同宗族的人為內容,傳送給全鄉的秀才觀賞。從此,指定物品讓他作詩,(他能)立即完成,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縣的人對他感到驚奇,漸漸地請他的父親去做客,有的人還花錢求仲永題詩。他的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每天拉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
我(王安石)聽到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間,我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裏見到他,(他已經)十二三歲了。讓(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已經)才能完全消失,成為普通人了。”
王先生說:仲永的通曉、領悟能力是天賦的。他的天資比壹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像他那樣天生聰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尚且要成為平凡的人;那麽,現在那些不是天生聰明,本來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想成為壹個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夠吧?
4. 《傷仲永》原文及翻譯傷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譯文金溪有個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為業。仲永長到五歲時,不曾認識書寫工具。
忽然有壹天仲永哭著索要這些東西。他的父親對此感到詫異,就向鄰居那裏把那些東西借來給他。
仲永立刻寫下了四句,並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這首詩以贍養父母和團結同宗族的人為主旨,給全鄉的秀才觀賞。
從此,指定事物讓他作詩,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並且詩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賞的地方。同縣的人們對此都感到非常驚奇,漸漸地都以賓客之禮對待他的父親,有的人花錢求取仲永的詩。
方仲永父親認為這樣有利可圖,就每天帶領著仲永四處拜訪同縣的人,不讓他學習。我聽到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間,我跟隨先父回到家鄉,在舅舅家見到方仲永,他已經十二三歲了。我叫他作詩,寫出來的詩已經不能與從前的名聲相稱。
又過了七年,我從揚州回來,再次到舅舅家去,問起方仲永的情況,回答說:“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沒有什麽區別了。”王安石說:方仲永的通達聰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賦,比壹般有才能的人要優秀得多;但最終成為壹個平凡的人,是因為他後天所受的教育還沒有達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資是那樣的好,沒有受到正常的後天教育,尚且成為平凡的人;那麽,現在那些本來就不天生聰明,本來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後天的教育,難道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傷仲永》是北宋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創作的壹篇散文。
講述了壹個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後天父親不讓他學習和被父親當作造錢工具而淪落到壹個普通人的故事。天聖三年(1025年),方仲永無師自通,提筆寫詩。
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親,在舅舅家他請方仲永作了幾首詩,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親。
此時方仲永已做回了農民。慶歷三年公元,王安石從揚州回到臨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寫下《傷仲永》壹文。
本文敘事用了見聞錄的方式,第壹段是“聞",第二段是先“見”後“聞”。敘事壹氣貫通而又層次分明,詳細有致而又結構緊湊,內容集中而又意指鮮明。
這種見聞錄的方式使方仲永與“我”發生了聯系,富有生活氣息,給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語言平實而又不乏感 *** 彩。
文章以“傷仲永”為題,寫的是可“傷”之事,說的是何以可“傷”道理,字裏行間流露出作者對於壹個神童“泯然眾人”的惋惜之情。先揚後抑,跌宕多姿。
例如文中寫幼年時方仲永天資聰穎、才思敏捷;方仲永其父"利其然""不使學"為下文埋下伏筆是"抑"。采用這種寫法的好處是表明作者對"不使學",不讓人才"受於人"這壹錯誤做法的否定、批判態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
方仲永的形象:天生神童,卻因後天的不學習,而淪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思想感情:本文通過記敘方仲永才華泯滅的事例,指出了當時不重視人才培養的時弊,強調了後天的學習和教育對人才成長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方仲永的通達聰慧,其天資比壹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沒有受到後天的教育,而最終成了壹個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與天資有關,更與後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學習有關。要學習,強調後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和對泯滅人才環境的批評。
也對應了孔子的壹句話:“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參考資料:
話說方父“不使學”之後,仲永便從此庸庸碌碌地過活。
壹日,方父方母因事外出,去前囑咐仲永:“包地之人午後至,爾務必清算帳目待爺歸。”仲永點頭如搗蒜般應承。
俄而包地之人午至。仲永無能清算,眉皺頭鎖。
午後,方父歸也。查帳目,即見帳目虧四畝,便怒:“何以解?”仲永低頭不語。
上天有好生之德。時光脫離隧道,仲永至三國間。巧遇呂蒙,蒙解狀況後,謂仲永曰:“卿之通悟,受之天也。受於人者不至,則泯然眾人矣。若卿利才治學,即可慶,必不會殞落乎。”
仲永淚下:“君之壹席話,令吾徹悟矣。”
自此之後,仲用勤學好問,遂學有所成,精通文學,且上懂天文,下曉地理,為學富五車之人!
次年中,進京趕考,奪探花也!蒙曰:“此乃奇才,孺子可教也!”
6. 方仲幾歲開始學會了寫字方仲永,北宋人氏。
此人出身貧寒,世代是都是耕田的農夫。方仲永的父母文化水平極低,從來沒有教過兒子讀書寫字。
然而方仲永長到幾歲的時候,突然無師自通學會作詩了,而且還是高難度的“指物作詩”,鄉人稱奇。王安石彼時和方仲永同歲,非常仰慕他的才華,還特地和方仲永見面了。
之後壹別七年,等到王安石再次會晤方仲永的時候,發現他已經做回了農夫,什麽才華都不剩了。唏噓不已的王安石寫下了著名的《傷仲永》,認為神童方仲永之所以變回普通人,是因為攤上壹個無知家庭,壹對沒文化的父母,缺乏後天培養無法成才,只能壹輩子當農夫了。
7. 當方仲巧遇呂蒙會這樣作文400壹瞬,仲永已是小夥子。“後天就是我書齋開張的日子了,方仲永,請妳為我的書齋做首詩吧!”壹個書齋的老板對方仲永說。於是給書齋的老板過目,書齋老板壹看,眉頭立刻皺起來了,說:“算了吧,我想妳還是幫不了我,我還是另請高明吧。”方仲永垂頭喪氣地走了,吹著習習涼風,聽著潺潺流水,方仲永他恨自己,幼年不學,毫無所成,恨自己的父母為什麽這麽目光短淺,貪圖小利。從壹個天才變成了如今落魄的壹個人。於是,他心裏有了自殺的萌頭。
上天有好生之德,時光脫離了隧道,將方仲永帶到了三國時期。就在這時,東吳的的將軍呂蒙遇到了方仲永,他似乎看到了方仲永自殺的萌頭,於是,他立刻走了過去。他對方仲永說:“年輕人,妳為何年紀輕輕便要自殺呢?”方仲永嘆了口氣,說:“如今,我已經壹無所處了,以前,我是壹個天才,我精通文學,對於文學,我無師自通,我得到了多少人的贊嘆,因為我到了後來沒有接受教育,到了現在,我這些才能已經消失了,我已經是壹個廢人了,我留在這個世上還有什麽用呢?”
當方仲永回到自己的時代的時候,他緊記呂蒙所說的話,他每天都認真地學習,不懂的,向別人請教,終於,學有所成,不但精通文學,而且上懂天文,下曉地理,成為壹個學富五車。
8. 關於陳元方的文言文《陳元方舌辯袁公》
陳元方/年十壹時,候袁公。袁公問曰:“賢家君/在太丘,遠近稱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強者/綏之以德,弱者/撫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嘗為鄴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異世/而了,周旋動靜,萬裏如壹。周公/不師孔子,孔子/亦不師周公。”
不知道妳需不需要譯文?反正就在下面:
譯文陳元方(紀)十壹歲時,去拜會袁公(紹)。袁公問:“妳賢良的父親任太丘長,遠近的人都稱贊他,他到底做了些什麽?”元方說:“家父在太丘,對強者用德行去安撫;對弱者用仁慈去體恤,讓人們做心安理得的事,久而久之,大家就對他老人家越來越敬重。”袁公說:“我從前曾當過鄴縣縣令,正是這樣做的。不知是令尊學我,還是我學令尊?”元方說:“周公、孔子生在不同時代,雖然相隔遙遠,但他們的所作所為卻是那麽壹致。周公不效法孔子,孔子也不效法周公。”
9. 有壹篇文言文,講的是壹個天才,很牛,但是他爸領著他炫耀,最後沒《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仲,指在家排老二)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tí)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壹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有些版本為“丐”)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通“攀”仲永環謁(yè)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chèn)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