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全等三角形
能夠完全重合的兩個圖形叫做全等形。
能夠完全重合的兩個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
把兩個全等三角形重合到壹起。重合的頂點叫做對應點;重合的邊叫做對應邊;重合的角叫做對應角。
全等三角形有這樣的性質:全等三角形的對應角相等;全等三角形的對應邊相等。
11.2 三角形全等的判定
三邊對應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全等(可以簡寫成“邊邊邊”或“SSS”)。
兩邊和它們的夾角對應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全等(可以簡寫成“邊角邊”或“SAS”)。
兩角和它們的夾邊對應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全等(可以簡寫成“角邊角”或“ASA”)。
兩個角和其中壹個角的對邊對應相等的兩個三角形全等(可以簡寫成“角角邊”或“AAS”)
斜邊和壹條直角邊對應相等的兩個直角三角形全等(可以簡寫成“斜邊、直角邊”或“HL”)。
11.3 角平分線的性質
角的平分線上的點到角的兩邊的距離相等。
角的內部到角的兩邊的距離相等的點在教的平分線上。
12.1 軸對稱
如果壹個圖形沿壹條直線折疊,直線兩旁的部分能夠互相重合,這個圖形就叫做軸對稱圖形,這條直線就是他的對稱軸。這時,我們也說這個圖形關於這條直線(成軸)對稱。
把壹個圖形沿著某壹條直線折疊,如果它能夠與另壹個圖形重合,那麽就說這兩個圖形關於這條直線對稱這條直線叫做對稱軸,折疊後重合的點是對應點。
對稱軸經過對稱點所連線段的中點,並垂直於這條線段。經過線段中點並且垂直於這條線段的直線,叫做這條線段的垂直平分線。
如果兩個圖形關於某條直線對稱,那麽對稱軸是任何壹對對應點所連線段的垂直平分線。
軸對稱圖形的對稱軸,是任何壹對對應點所連線段的垂直平分線。
線段垂直平分線上的點與這條線段兩個端點的距離相等。
與壹條線段兩個端點距離相等的點,在這條線段的垂直平分線上。
12.3 等腰三角形
等腰三角形的兩個底角相等(簡寫成“等邊對等角”)
等腰三角形的頂角平分線、底邊上中線、底邊上的高相互重合。
如果壹個三角形有兩個角相等,那麽這兩個角所對的邊也相等(簡寫成“等角對等邊”)
在等腰三角形中,有壹種特殊的等腰三角形——三條邊都相等的三角形,我們把這樣的三角形叫做等邊三角形。
等邊三角形的三個內角相等,並且每壹個角都等於60°。三個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是等邊三角形。有壹個角是60°的三角形是等邊三角形。
在直角三角形中,如果壹個銳角等於30°,那麽它所對的直角邊等於斜邊的壹半。
13.1 平方根
壹般地,如果正數x的平方等於a,即x?=a,那麽這個正數x叫做a的算數平方根,a的算數平方根記為√a,讀作“根號a”a叫做被開方數。
0的算數平方根是0.
如果壹個數的平方等於a,那麽這個數叫做a的平方根或二次方根。
求壹個數a的平方根的運算,叫做開平方。
正數有2個平方根,它們互為相反數;0的平方根是0;負數沒有平方根。
13.2 立方根
壹般地,如果壹個數的立方等於a,那麽這個數叫做a的立方根或三次方根。
求壹個數的立方根的運算,叫做開立方。
正數的立方根是正數,負數的立方根是負數;0的立方根是0.
類似於平方根,壹個數a的立方根,用符合“3√a”表示,讀作“三次根號a”,其中a是被開方數,3是根指數。
13.3 實數
很多數的平方根和立方根都是無限不循環小數,無限不循環小數又叫做無理數。
有理數和無理數統稱實數。
數a的相反數是-a,這裏的a表示任意壹個實數。
壹個正實數的絕對值是它本身;壹個負實數的絕對值是它的相反數;0的絕對值是0.
14.1 變量與函數
在壹個變化過程中,我們成數值發生變化的量為變量。有些量的數值是始終不變的,我們稱它們為常量。
壹般地,在壹個變化過程中,如果有兩個變量x與y,並且對於x的每壹個確定的值,y都有唯壹確定的值與其對應,那麽我們就說x是自變量,x與y的函數。如果當x=a時y=b,那麽b叫做當自變量的值為a時的函數值。
壹般地,對於壹個函數,如果把自變量與函數的每對對應值分別作為點的橫、縱坐標,那麽坐標平面內由這些點組成的圖形,就是這個函數的圖象。
14.2 壹次函數
壹般地,形如y=kx(k是常數,k≠0)的函數,叫做正比例函數,其中k叫做比例系數。
壹般地,正比例函數y=kx(k是常數,k≠0)的圖象是壹條經過原點的直線,我們稱它為直線y=kx,當k>0時,直線y=kx經過第三、壹象限,從左向右上升,即隨著x的增大y也增大;當k<0時,直線y=kx經過第二、四象限,從左向右下降,即隨著x的增大y反而減小。
15.1 整式的乘法
同底數冪相乘,底數不變,指數相加。
冪的乘方,底數不變,指數相乘。
積的乘方,等於把積的每壹個因式分別乘方,再把所得的冪相乘。
單項式與單項式相乘,把它們的系數相同字母分別相乘,對於只在壹個單項式裏含有字母,則連同它的指數作為積的壹個因式。
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就是用單項式去乘多項式的每壹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
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先用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乘另壹個多項式的每壹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
15.2 乘法公式
兩個數的和與這兩個數的差的積,等於這兩個數的平方差。
這個這個公式叫做(乘法的)平方差公式。
兩數和(或差)的平方,等於它們的平方和,加(或減)它們的積的2倍。
這兩個公式叫做(乘法的)完全平方公式。
添括號時,如果括號前面是正號,括到括號裏的各項都不變符號;如果括號前面是負號,括到括號裏的各項都改變符號。
15.3 整式的除法
同底數冪相除,底數不變,指數相減。
任何不等於0的數的0次冪都等於1.
單項式相除,把系數與同底數冪分別相除作為商的因式,對於只在被除式裏含有的字母,則連同它的指數作為商的壹個因式。
多項式除以單項式,先把這個多項式的每壹項除以這個單項式,再把所得的商相加。
15.4 因式分解
把壹個多項式化成了幾個整式的積的形式,像這樣的式子變形叫做把這個因式分解,也叫做把這個多項式分解因式。
多項式ma+mb+mc,它的各項都有壹個公***的因式m,我們把因式,我們把因式m叫做這個多項式的公因式。由m(a+b+c)=ma+mb+mc,可得ma+mb+mc=m(a+b+c).這樣就把ma+mb+mc+分解成兩個因式(a+b+c)是ma+mb+mc除以m所得的商。像這種分解因式的方法叫做提公因式法。
兩個數的平方差,等於這兩個數的和與這兩個數的差的積。
我們把a?+2ab+b?和a?-2ab+b?這樣的式子叫做完全平方式,利用完全平方公式可以把形如完全平方式的多項式因式分解。
兩個數的平方和加上(或減去)這兩個數的積的兩倍,等於這兩個數的和(或差)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