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國還不是很強大的時候,正是因為商鞅變法,秦國在經濟上、政治上、軍事上逐漸強大起來,但是商鞅變法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弊端和局限性。秦朝的法律非常苛刻,有各種恐怖的刑法,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秦國很多皇帝都很殘忍苛刻,秦國的死法也很多,刑罰也有很多種。有死刑,體罰,監禁,流放等等。
死刑有絞刑。這種刑法壹般用在普通人身上。勒死就是用繩子把人勒死,而有地位的人通常會以砍頭的方式執行死刑。這兩種死法都比較簡單,至少不用受很多罪。還有壹件很毛骨悚然的事,就是把腰給切了。他的行刑手法就像字面意思壹樣,直接斬斷犯人。當我想象那個畫面的時候,我覺得很毛骨悚然,人不會壹下子就死了。可想而知這是多麽可怕的死法。
還有壹種車劈,用五輛車把壹個人的頭和四肢綁起來,然後套上五匹馬,也叫五匹馬把他肢解。這種懲罰是非常有力的。秦朝的商鞅、太監趙高、刺客荊軻都死於此刑。另壹種懲罰是讓劊子手把犯人身上的肉剁碎。這種刑法會使人在死前長期遭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這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