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要完善城管執法的制約機制。現在城管的收入很大壹部分還是和罰款掛鉤的。這種“執法經濟”壹定會損害執法的態度和公正。歸根結底,罰款只是手段,維護城市秩序才是目的。首先要改變的是這種可疑的“績效工資”。同時,也要加強對城管執法的監督——深圳要剝離城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建立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值得借鑒。
第二,政策路徑比較清晰。可以明確區域和時間段,引導小販有序經營:山東濟南城管做了壹張“西瓜地圖”,在全市範圍內指定400多個臨時經營點供瓜農賣瓜,並實行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這對於瓜農和市民來說,無疑都是壹種有益的探索。
第三,從《如果妳能抓住我》中引入第三方力量。可以探索公眾參與城市管理,利用社區組織和社會組織。讓“人民城市的人民管理城市,為人民管理城市”的口號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