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島還給我。是哪個項目?
1922 12 10根據《中日冷案和解條約》及其詳細協議,日本政府收回青島主權。第壹次世界大戰後,中國人民為收復青島進行了持續的鬥爭,五四運動以“還我青島”為口號。1922年2月4日,中日簽訂《山東懸案解決條約》及所附協議。經過5個月的談判,於1922 12 1簽訂了《山東懸案協定》,中國支付巨資贖回青島主權和吉焦鐵路。1922 12 10,中日兩國在青島舉行交接儀式,中國正式收回青島主權。青島回歸儀式在膠澳督導室前舉行。山東巡撫王、膠澳商埠總督、青島駐日軍司令舉行儀式。儀式開始前,中日雙方代表在監察室就交接事宜達成最終協議。中午12,午後的炮聲響起,日本國旗降下,中國北洋政府的旗幟在軍樂聲中緩緩升起在膠澳督察辦公樓上空。至此,被德國人和日本人占領了二十多年的青島,經過中國人民的努力,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根據華盛頓會議關於處理山東問題的決議,北京政府任命王為“魯案”善後督辦,並與日方成員小有友己組成中日聯合委員會,負責解決山東問題。中日聯委會於1922年6月29日至1922年2月5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圖為中日聯委會北京會議地點所在的外交部辦公樓。從左至右,圖片頂部的三個人是日本成員秋山正之助,中國主席王和日本主席肖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