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九年級十八年級”,即“壹年級到九年級,年級正從”。基本上清朝官員的等級劃分相當於現在的行政等級劃分。清朝官員的等級與今天公務員的行政級別相對應,大致如下:
從九品:股級副職。清朝的巡檢司九品代表處巡檢司,基本相當於今天低配的鄉派出所所長。
正九品:股院級別全職職位。清朝的正九品代表處,首席秘書,基本相當於今天的縣委書記。
從八品:鄉級副職。訓導,清代八品的代表處,基本相當於現在的縣教育局副局長。
正八品:鄉鎮壹級全職工作。清代正八品代表部縣丞,基本相當於不兼任縣委常委的副縣長。
從七品:副縣級。在清代,從七品代表機構——州來看,基本相當於今天縣級市享受副廳級待遇的副市長。
正七品:縣級全職崗位。清代政企品的代辦處——知縣,基本相當於今天的縣令。
清代知縣府——縣政府舊址
六年級起:縣級官職加。通州,清代劉頻的代表處,基本相當於今天縣級市的高級副市長。
正六品:局級副減。清代正六品代表處潼關,基本相當於今天地級市主管民政、財政的副市長,但不是市委常委,只是壹般的副市長。
從五品:副局級以上。周知,清代吳品的代表處,基本相當於今天縣級市的高級市長。
正五品:減少局級官職。直隸周知,清代正武品的代表處,基本相當於省府直屬的壹個縣級市的市長。
從四品:局級官職。到了清代,司品的代辦處,也就是知府,基本相當於今天地級市的市長。
正四品:局級全職加法。道學,清代正四品的代表官職,介於省部級和局級之間,沒有明確的對應官職。
從第三類:省部級副職減少。在清朝,三品代表處——參政——基本相當於今天享受副省級待遇的巡撫助理。
正三品:省部級副職。清朝的正三品代表機關——法官,基本相當於今天的省政法委書記。
來自第二個產品:省部級職位。到了清朝,二品的代表處,布政使,基本相當於現在的總督。
正二品:全國副職。總督,清代正二品的代表機構,基本相當於兼任政治局委員的省委書記。
從壹年級開始:國家級降低。清朝時的助理大學士壹品代表處,基本相當於今天的國務委員。
正壹品:國家級全職。清朝的正壹品代表機構,內閣大學士,基本相當於現在的政治局常委。
此外,多壹品為超品,多宗室公爵、功勛伯爵為“超品”之列,為封建帝制社會所獨有;從下面做,就是“不入流”,也就是今天的普通科員。
參考資料:清史稿、官方記錄、大清律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