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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實施五大領域的學前兒童家庭教育時應註意的問題

1.學前兒童家庭教育的概念

“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長即由家庭裏的長者(其中主要是父母)對其子女實施的教育和影響。”家庭教育是國民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之壹,家長對子女的教育和影響占據主導地位。國內外學者針對“學前兒童家庭教育”,從不同層面提出了多種觀點,主要有:“是實施學前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是指在家庭中對學前兒童實施的非正規教育。學前家庭教育壹般是由兒童的家長――如法定監護人、養護人或其親屬承擔”;“父母或家庭裏的其他年長者自覺或不自覺地、有意或無意地對兒童施行的教育和影響”;“雖稱之為‘教育’,但並不是要‘教’什麽之類特地有所準備的教育。而是親子、兄弟姐妹之間在感情的‘自然流露’中所進行的教育。而且,只是親子、兄弟姐妹之間感情的 ‘自然流露’才是真正的嬰幼兒教育”等。可見,學前兒童家庭教育是父母和孩子的雙向活動,實施學前兒童家庭教育方法往往以父母為“發起者”、“控制者”,父母要采用壹定的家庭教育方法作用於孩子身上,孩子為家庭教育方法的“接受者”、“生效者”,接受來自父母的家庭教育方法,調整自己的非期望行為,達到父母的教育要求。

2.學前兒童家庭教育的原則

第壹,生活與娛樂相結合的原則。學前兒童的生活不能獨立,需要成人的照顧,孩子的任務就是成長和玩,必須從孩子的天性出發,寓教於生活、寓教於娛樂,讓學前兒童在生活和娛樂中去感受情感上的需要,在潛移默化中學習文明禮貌,培養良好道德,利用娛樂,在玩中教、在玩中學。同時,生活和娛樂相結合的原則,並不要求家長花費專門的時間和精力,只需在平時的生活中做個有心人,舉手投足間施加禮儀禮節等社會生活常識的內容,在生活和娛樂中處處實施教育,言傳身教,使孩子受益終生。

第二,情感與理智相結合的原則。在學前兒童家庭教育中,家長不但要以無私的親情熱愛子女,更需要情感與理智相結合。壹方面要理性施愛,家長不僅要有正確的教育價值觀,而且要有正確的兒童觀,既要看到兒童身心不成熟、幼稚的壹面,又要看到他們具有極大的可塑性和巨大的潛能,要根據正確的教育目標,嚴格要求孩子。另壹方面要要求適度,沒有要求就沒有教育,嚴格的要求才是有效的教育,但嚴格要求不等於過於苛刻、過度、不合理的要求,而是從教育目的出發,根據孩子的發展實際,提出適當要求。

第三,個性和***性相結合的原則。在學前兒童家庭教育中,存在著全面發展和發展特長的矛盾,也即是孩子個性與***性的發展矛盾。如何處理好這對矛盾,做到兩者間的辯證統壹,是每位學前家長必須認真對待並妥善解決的大問題。學前兒童家長對孩子進行的教育,應有利於孩子的全面發展,並在孩子全面發展的基礎上,創造條件培養孩子的興趣愛好,使孩子的個性得到充分的發展。也就是說,壹方面要全面關心孩子,使孩子在德、智、體、美多方面得到充分發展;另壹方面要堅持因材施教,培養孩子的特長和興趣。只有這樣才能使子女健康成長。

第四,統壹和靈活相結合的原則。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父母要相互配合,***同分析孩子的情況,***同研究對孩子的要求和教育方法,努力做到家庭成員對孩子的要求壹致,整個教育過程的要求前後壹致,並持之以恒、始終如壹,避免孩子形成兩面行為。當然,在壹段時間內,在某壹具體的教育問題上對待孩子必須寬嚴始終壹致,只是在方式方法上需靈活掌握。

二 當前學前兒童家庭教育存在的問題

1.家庭教育觀念有誤區

第壹,及早給孩子過多的壓力。在現代社會,生活節奏非常快,當每壹位家長適應自己的工作與生活方式,往往都會把自己的適應夾雜到孩子身上。“不能輸在起跑線上”“進園就要雙語制”等壹系列的教育口號回響在每壹位家長的耳邊,導致在孩子年齡剛過2歲家長就會給報這樣那樣的特色班,逼著孩子學習鋼琴,學習繪畫,甚至在效仿“玖月奇跡”讓孩子從小學習“雙排鍵”。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態完全能夠理解,可是這樣的做法往往給孩子施加了更多的壓力,有可能磨滅了孩子本來的天性,猶如剪去了孩子天使般的翅膀。

第二,對幼兒的日常生活太過管制。幼兒壹出生就是個個體,他有自己的學習方法及適應能力,可是現在的家長對孩子的日常行為過度管制,如不管孩子做什麽事情、玩什麽玩具都要經過自己的同意,凡是有壹點不合自己的心意,就會大聲斥責,家長也許沒有意識到,這樣的斥責及管制,只會讓幼兒順從和依賴。孩子是上天賜予的,他是獨立的,家長往往就把自己沒有學習到,自己感到遺憾的事情,寄托到孩子身上,沒有給孩子獨立的空間去鍛煉自己。 第三,對孩子的期望值過高。每壹位家長對子女都有較高的期望。很多家長認為: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3歲要會讀報紙,說英語等。有些家長在對孩子的藝術方面遠遠超過了孩子的承受能力。在孩子壹出生就給設計好了長久的道路。要上有名的幼兒園,甚至孩子的小學,初中高中都已設計好。但是家長不知道,在這樣緊張的安排下孩子享受不到童年的快樂。如果家長要給孩子設定這樣的安排,那結果只能是揠苗助長。

2.家長教養方式有偏差

第壹,過度輕視孩子的權利。孩子在壹出生時是壹個自然人,他沒有受到過任何教育,也沒有接觸到任何事物,但是他有自己的尊嚴和價值,他們享有人的各種權利。可是在成人的眼裏,他們是弱小的,什麽都不知道的,他們必須服從和順從家長。例如:在孩子吃飯時給孩子要帶圍兜;玩的時候時常提醒不要弄臟衣服;玩玩具的時候不要把玩具弄壞等,在其他人看來這就是愛孩子,可是,往往這樣的做法是大人在愛自己,並沒有為孩子著想。

第二,家庭教育的方式不統壹。每壹個年輕家庭在面對教育孩子的問題上都有著不同的煩惱,家長為了能夠安心工作,把孩子交給老人照顧,可是殊不知,老人對待孩子那是“隔輩親”,寵愛有加,如每次孩子玩的時候頭碰到了桌子,老人舉手就打桌子,嘴裏還說著“桌子怎麽這麽壞”等語言,這樣時間長久下去就會給幼兒造成所有的錯都不是自己的,自己的壹切都是對的。除老人對待孩子有這樣的問題以外,孩子的家長雙方有時也會存在意見不壹,有時就因為教育孩子上會發生“二人大戰”。家長的不壹致會給孩子造成任性等毛病,也會影響孩子行為習慣的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