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務,旨在防止民用航空器與航空器相撞、民用航空器與障礙物相撞,維護和加速空中交通的有序活動。
3.提供飛行信息服務,旨在提供有助於安全有效實施飛行的信息和建議。
4.提供報警服務,旨在民用航空器需要搜救時通知有關部門,並按要求協助有關部門搜救。
控制系統
俄/中標準是上世紀六九十年代外國空中運輸量增加後設定為今天的模式,但主要遵循國際民航組織的規定,但進入其飛行情報區的飛機需要以米為高度單位,西方和蘇制飛機有不同的技術設定。
無論哪種系統,管制員和飛行員都必須能用英語對話,但有些國家允許用當地語言對話。臺灣省和中國大陸各有壹套中文空管詞匯和對話規則。
擴展數據:
空間分類
國際民航組織將空氣空間分類為:
1,A類:所有飛機都要求儀表飛行(IFR),所有飛機也被空管強制協調間隔。
2.B類:所有飛機都可以儀表飛行(IFR)、目視飛行(VFR)或特殊目視飛行(SVFR),所有飛機都被空中交通管制強制協調間隔。
3.C類:所有飛機都可以儀表飛行(IFR)、目視飛行(VFR)或特殊目視飛行(SVFR)。所有飛機都是分開的,目視飛行的飛機會得到空管的支援,避開其他目視飛行的飛機。
4.D類:所有飛機都可以儀表飛行(IFR)、目視飛行(VFR)或特殊目視飛行(SVFR)飛行,所有飛機都是分開的,目視飛行飛機會得到空管的支持,以避開所有飛機。
5.E類:所有飛機都可以儀表飛行(IFR),所有飛機都可以目視飛行(VFR)或特殊目視飛行(SVFR)是分開的。目視飛行的飛機會得到空管的支持,以避開其他目視飛行的飛機,但目視飛行的飛機進行飛行活動不需要空管的批準。
6.F類:所有飛機都可以按儀表飛行規則和目視飛行規則飛行,所有飛機都是分開的。只有儀表飛行的飛機才會得到空管的支援,以避開其他飛機。
7.G類:所有飛機都可以儀表飛行(IFR)和目視飛行(VFR)。所有飛機都不會被空管分開,它們的間距需要自己協調。所有飛機都可以通過空管提供的基本信息來支持避開其他飛機,但也可以避免聯系空管或監控渠道。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空中交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