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人們逐漸認識到工作職責的重要性,工作職責可以明確每個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麽,應該承擔什麽樣的工作,承擔什麽樣的責任,如何做得更好,不應該做什麽等等。那麽制定崗位職責真的很難嗎?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民政崗位職責,供妳參考,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政崗位職責1 1。我熱愛民政事業,有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當好人民公仆。
第二,熱愛人民,甘當人民的老黃牛,關心人民疾苦,急人民之所急,憂人民之所憂。他們寧願自己歷盡千辛萬苦,也絕不讓人民群眾有為難的時候,真心實意地關心和愛護民政工作對象,勤懇忠誠地為他們服務,對他們充滿愛心。
第三,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勇於改革,銳意進取,努力工作,待人真誠,禮貌待人。
四、大公無私,廉潔奉公,嚴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辦事,不徇私舞弊,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反對特殊化。
5.實事求是,真誠正直,說真話,辦實事,敢於同壹切虛假的、浮誇的、不誠實的行為作鬥爭。
六、認真完成各級領導交辦的工作,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把黨和國家的關懷和溫暖送到每壹個民政工作對象身上。
民政崗位職責2 1,積極宣傳民政相關法律政策;
2.積極做好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城鄉社區建設;
3、按照要求,做好防災減災宣傳、災情信息報告和救災工作;
4、認真做好轄區內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醫療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等民政業務的申請受理和調查核實工作,並協助做好相關工作評估和宣傳;
5、關心“三屬”人員、殘疾軍人、老復員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的生活,協助鄉鎮(街道)做好軍人家屬、退役軍人的優撫慰問和維穩工作;
6、協助鄉鎮(街道)制止亂葬和非法殯葬行為,及時向鄉鎮、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反饋殯葬信息;
7、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指導和支持老年協會的工作;
8、協助鄉鎮(街道)做好轄區地名管理和門牌號碼編碼工作。
民政崗位職責3 1、貫徹國家省、市、縣關於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根據有關方針政策制定鄉鎮民政工作規劃和管理措施。
3、承擔全鄉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戶、優撫對象和低保對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
4、組織對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的調查和初審、復審及申報。
5、經常走訪困難家庭,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扶貧互助活動。
6、建立健全低保人員檔案,低保系統錄入準確無誤。
民政崗位職責4 1。在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的領導和部署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鄉鎮(街道)民政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二,組織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做好災情統計和上報工作,掌握和核實災情,籌集、發放和管理救災資金和物資;檢查和監督救災資金和物資的使用。
第三,做好社會救助。負責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最低生活保障邊緣戶的調查、建檔和動態管理;負責困境兒童救助和留守兒童數據庫錄入;負責避災場所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負責臨時救助和醫療救助的審核;承擔特困人員供養工作,負責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和流浪人員的救助、協調和安置工作。
四、協助落實優撫安置工作。負責雙擁、優撫和烈士慰問工作,承擔優撫對象的核查、數據庫錄入和動態維護;做好“三屬”人員的身份核對和發證工作;做好維穩工作;實施烈士紀念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組織落實優撫對象的優惠政策和優待金。
第五,做好基層政權工作。抓好村務公開、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和日常管理、自治聯合會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
6.承擔社會事務。做好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工作;進行殯葬改革,負責殯葬管理條例的實施,負責移風易俗,村級公墓的建設和管理,三沿五區的墳墓改造;負責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和地名。
七、做好養老服務。實施護理中心的建設和運營;做好養老服務補貼和養老服務需求的評估和備案工作;開展80歲以上老年人基本情況調查;配合鄉鎮(街道)老齡委開展老齡相關工作。
七、負責民政來信來訪,為群眾排憂解難。
八、承辦鄉鎮(街道)交辦的其他工作。
民政崗位職責5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協助分管領導做好民政工作。
二是在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的領導下,組織實施街道辦事處的救災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災情,管理、發放和分發救災款物,組織社會捐贈,負責街道救助對象的生產、生活困難和臨時社會救助。
三、廉潔從政,健全民政財務制度,優撫、撫恤等資金足額發放,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公開合理,不存在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現象。
四、完善規章制度,文明服務,規範管理,主動征求和聽取群眾意見。
五、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老齡事業的政策法規,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的行政工作,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
六、經常深入群眾,準確掌握本街道民政對象的情況,妥善解決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做好優撫對象穩定工作,確保不合理上訪事件的發生。處理來信來訪,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妥善處理矛盾糾紛。
七、接受群眾舉報和社會監督、投訴的渠道。及時、認真處理和解決群眾投訴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八、按時完成街道辦事處黨工委、辦事處和上級機關交辦的民政工作。
民政崗位職責6 1。貫徹國家、省、區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社區工作,建設臺灣社區基層政權,增強居委會的自治能力。
2、搞好社區服務,鼓勵和吸引社會力量投資社區服務。
3、做好雙擁、優撫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切實保障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
4、負責救災工作,完善救災捐贈網絡,組織開展常年救災捐贈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殘疾人工作,增加老年人服務設施,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
6.建立以低保為主體,臨時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救助體系,形成低保、優惠政策、實物救助和社會互助“四位壹體”的保障體系,使貧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幫助。
7、負責小區名稱設置和門牌號碼變更。
8、做好分散和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
9、做好合法婚姻、殯葬改革等社會行政工作。
民政崗位職責7 1。宣傳與幫扶相關的政策法規,提供與幫扶相關的政策咨詢服務;
二、對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及時審核上報,做到每壹個應保盡保;嚴格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通過入戶調查、鄰裏訪問、聽證、集體評議、公示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不得弄虛作假;
三、堅持公開、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則,做到保障對象、保障資金和保障標準公開,對低收入對象實行動態管理,並認真做好各項具體工作;
四、認真落實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子女教育、取暖費、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會救助;
五、經常開展民情調查,及時掌握困難群眾的底數,做好扶貧工作。發揮中華民族尊老愛幼、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大力開展扶貧濟困等活動,送溫暖;
六、開展對轄區內優撫對象、老年人、殘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戶的救助和救濟服務;
七、建立低保、困難、醫療救助家庭、城鎮三無對象、優撫對象、老年人、殘疾人等檔案和各類幫扶救助工作臺帳;
八、定期組織轄區黨員、文明家庭開展誌願服務活動,社區擁有至少占總人口2%的社區誌願者隊伍,為孤兒、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服務;
九、為居家養老領域的老年人提供壹系列配套服務;
十、做好社區殘疾人管理工作,保護和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提供各種文化、體育、就業、康復等服務,滿足殘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十壹、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化娛樂活動;做好老年人維權信訪工作,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十二、大力推動移風易俗,推進殯葬工作改革;
民政崗位職責8 1,經常開展民情調查,及時掌握困難群眾基數,做好扶貧工作。
2、定期走訪優秀服務對象、社會救濟保障對象,幫助老年人和殘疾兒童解決生活困難。
3、做好殘疾人工作,保護和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4.為殘疾人提供各種文化、體育和娛樂服務,滿足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
民政崗位職責9 1。認真宣傳貫徹居委會組織法,加強居委會基層組織建設,做好社區服務,負責居委會換屆選舉和居委會主任日常管理。
2.認真宣傳《殯葬改革條例》,堅決查處轄區內棄嬰、流浪人員,及時處理無名屍體。
3.廣泛開展“雙擁”* * *共建活動和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工作。
4 .做好扶貧救濟工作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5.認真配合區教委鞏固提高“九五”和“普九”。
6.積極宣傳《殘疾人保障法》,指導督促轄區各單位做好殘疾人按比例安置工作。
民政崗位職責10壹、加強社區居委會管理,檢查指導社區工作,指導社區做好軟硬件管理工作。
二、做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為居民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詢服務;受理居民低保申請,嚴格按照市政府9號令規定對低保戶進行動態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低保金發放工作,及時準確地將低保金發放到低保戶手中,並將低保戶信息及時錄入微機。
三是做好優撫工作,為社區老年人、殘疾人、兒童、貧困戶和優撫對象提供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服務;做好優待金發放工作。
四、做好社區社會捐贈工作,宣傳動員居民,組織收集社區內居民和單位的救災捐贈,統壹打包送上級民政部門。
五、抓好社區管理,認真做好社區民間組織和民辦非企業組織的登記備案工作。六、做好殯葬管理工作,加大殯葬改革工作的宣傳力度,禁止土葬、搭棚戶外、燒紙錢等迷信活動。
七、做好老齡委的工作,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的行政管理,負責老年人社會福利服務,辦理老年證。
八、搞好“雙擁”,積極開展社區軍民共建活動和社區雙擁服務活動,努力滿足社區軍民的不同服務需求,提高服務質量。
民政崗位職責11 1,負責準格爾旗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入戶調查、初審上報、審核及動態管理。
2、切實做好民政優撫、救災、三民補償、孤兒教育、精減退休老職工、三無、五保等工作;
3.做好老齡工作,落實政府對老年人的各項優惠政策;
4.指導和協助社區建設、政務公開和誌願服務;
5、做好慈善事業,組織募捐,大力開展公益事業;
民政崗位職責12 1,事情受理。接受街道民政辦交辦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優撫對象、殘疾人等民政對象的調查和復核,對困難群眾子女就學救助和大病救助進行復核,並及時報告調查、復核和復核結果。
2.資金和物資的分配。接受街道民政辦委托發放臨時救助款物、危房改造補助及撫慰金、城鎮居民、優撫對象、殘疾人補助等款物,並及時上報發放程序。
3.業務指導。經街道民政授權,對社區的城市低保、救災、優撫、基層組織建設、殘疾人等民政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對居民自治進行指導和監督。
4.為人民服務。端正工作作風,深入實際,做好為民服務工作,工作積極主動,態度和藹,禮貌周到,文明服務,杜絕壹切扯皮、拖延、不文明現象,防止因服務不到位引起群眾不滿。
5.接待來信來訪。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做好接待、登記和政策解讀工作,根據群眾反映的問題,24小時內進行實地走訪和調查,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當天反饋街道民政辦處理,3天內答復群眾。
6.協助管理,協助街道民政辦管理公益性公墓日常事務,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7.報告信息。按照街道民政辦的要求,及時上報各類民政對象統計數據、款物發放基本臺賬、低保戶和困難戶申報調查數據;及時報告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結果;及時提供各類民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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