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團隊口號 - 與1950年婚姻法相比,1980年婚姻法在原則規定中,增加的內容內容有什麽?

與1950年婚姻法相比,1980年婚姻法在原則規定中,增加的內容內容有什麽?

新中國有兩部《婚姻法》,第壹部是1950年版,28條。婚姻法的基本原則,都講“男女平等”、“婚煙自由”,但是同樣的原則口號,由於時代不同,含義也不同。1950年是新中國建立初期,當時婦女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40多歲的婦女還有裹腳的。當時體力勞動對國家建設還是很重要,婦女的生產力要解放出來。所以,那時講男女平等,對於樹立“男女平等”觀念、讓婦女“翻身”、增加家庭勞動力等等,都有革命性意義。其次,實際上婦女的經濟地位不高,因為許多婦女文化水平低,從經濟角度說,在家庭中起著輔助作用,不算是“家庭頂梁柱”。那麽,離婚後呢,獨身婦女生活就容易陷入困境,所以,該部《婚姻法》就有具體條文規定要照顧女方。

1980年《婚姻法》,從經濟角度說,是改革開放初期,國家仍不富裕,但是,建國30年後,婦女的文化教育比49年前明顯改善,裹腳的壹代婦女陸續進入老年,中青年婦女在家庭經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總體上說,婦女地位還比不上男人,但是婚姻法對婦女的照顧,除了原則上照顧以外,具體條文的傾斜規定比較少。在司法實踐(司法解釋)中,實際有照顧,但規定也不是十分強調。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壹些人經濟上成了“暴發戶”,包二奶、家庭暴力現象比較突出,對社會風氣、社會安定都有很大影響,也違背了男女平等原則,需要在法律上予以遏制。2001年對80版婚姻法進行修訂,把重婚、有配偶又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行為作為認定感情破裂的充分依據,並且要對受害方賠償。在適用過程中,對壹些條文做了解釋,出臺了《婚姻法解釋壹》、《婚姻法解釋二》。隨著“財產性收入”的增多,原來根據“按勞分配”原則規定的“婚後收入如何處置”還不足以處理婚姻財產關系。比如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孳息”,如果也算***同收入的話,就不太合理。具體例子,婚前購置的壹套房子,值20萬元,婚後升值到100萬元,那麽增值的80萬元,如果算***同財產,就說不過去。而且,如果算***同財產的話,容易發生“騙婚”等問題。諸如此類問題,《婚姻法解釋三》做出了明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