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下面第壹個問題是,不起來能解決老人摔倒的問題嗎?(註意,這裏不起來不代表我們放棄幫助。我們有更好的幫助方式嗎?因為我們保護別人是對的,但是我們這樣的好人有必要保護自己才能更好更長久的幫助別人嗎?如果總是遇到彭宇事件,彭宇破產了我們還能幫他嗎?多想想具體的論點和表達。提高在於個人努力。
1值後面的最後壹個支持或不支持-選擇。我們在生活中會遇到很多選擇,我們如何做出選擇?道德也需要很好的表達。3...妳可以根據場找到任何點=最有價值的點。(個人推薦黃執中的價值辯論,可以看看。)
可以看後面附的文章。
創新和遵守規範
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不同於自然科學的研究。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很難得出“千人壹面,千部壹腔”的結論。當然,自然科學不可避免地存在爭議,同事們對許多新發現和新理論長期無法達成壹致。但不能由此得出結論,科學研究本身就沒有基本的規範,任何人都可以隨意搞所謂的“研究”,輕易得出驚天動地的結論,然後就可以自稱研究專家學者。
科研是壹項艱苦的事業,需要壹定的知識積累和同行的認可。這就是所謂的“門檻”。所有科學都是如此。比如,從事實驗科學研究的人,必須使用同行認可或理解的儀器、計量單位、科學術語和理論,獲得的實驗結果必須是可重復、可測量、可記錄的。否則,隨便描述壹個結果,馬上就宣布有了重大發現,但同事們既不能重復實驗,也不能從理論上驗證,相互之間展開討論,那麽這個發現無異於“做夢”。比如有人宣布他在壹個特殊的東西裏發現了自己原始祖先的基因,沒有經過仔細確認就宣布是科學發現。結果,國內外的同事無法重復或證實這壹發現,從而違反了基本的科學規範。這樣的人顯然會受到嚴肅的科學同行的斥責,甚至被驅逐出他們的職業。理論科學更是如此。即使壹開始很少有人能理解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或非歐幾何等理論發現,但這些新理論在某種程度上是建立在科學界公認的理論、工具和推理方法基礎上的。比如狹義相對論的幾個著名公式,都是基於公認的數學表達式和證明方法,不可能用別人無法理解的全新方式來表達和證明。當然,愛因斯坦否定了絕對時空等經典力學概念,使之成為物體運動速度的函數,同時建立了光速不變的公設。
可見,科研就是這樣壹項事業,要不斷創新,發現別人沒有發現的東西,說別人沒有說過的話,但始終遵守壹些基本的科學規範,讓同事理解和承認。這是壹個不斷變化的過程,必須滿足思維的確定性的要求。自近代以來的迅速進步,科學也發展出了壹套重要的行為準則。比如所有的科學研究都要有創新性,不能簡單的重復別人說過的話。即使是解讀或證明別人的壹個新理論或觀點,也要發布新的觀點,用新的證據來證明,而不是簡單的重復前人或同行的觀點。至於隨意抄襲別人的成果,隨意把別人的實驗數據說成自己的,或者長篇大論地引用別人的原話,不註明原文出處,不指明原作者,都是基本科研道德和非法侵權的問題,會受到科學同行紀律甚至法律的懲罰,嚴重者會被永遠開除出學術界。
創新和遵守基本規範是壹切科學研究的根本原則。違反這個原則就是科學研究的“門檻”。對此的判斷權只能屬於同壹個科學體,即由同行組成的學會、協會和專業委員會,等等。壹方面,* * *必須包容小眾,鼓勵創新,允許原創。許多新的理論和發現在開始時只有少數人才能真正理解,所以科學界應該保持相當的寬容,防止天才的新思想和新成果被扼殺在搖籃裏。另壹方面,也要建立基本規範,懲罰違規者,否則任由科學騙子胡作非為,只會摧毀真正的學術自由和創造。在這方面,行政命令的作用是有限的,因為行政命令只能規範外部行為,而很難對研究人員及其成果做出專家判斷。比如基因工程研究的成果,只有真正從事前沿研究的專家才能評價。科研成果的獎勵也應該主要由學術界自己來做,不應該變成簡單的政府行為。科學創造可以說是學術自由的問題,科學規範是學術民主的問題。兩者相輔相成,都是科學的內部事務。
上面討論的是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相似性的基本規範問題。相比較而言,社科研究中的違規現象似乎更為嚴重。因為自然科學成果的驗證相對容易,造假者或主觀捏造者更容易被揭穿,而社會科學則困難得多。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情緒多變的人和社會群體,受各種動機和利益的驅使,受各種觀點的影響,所以研究本身的穩定性和客觀性更難成立。比如,考古歷史考證雖然可以像自然科學壹樣客觀地進行,但歷史對許多史實的解釋,不可避免地受到解釋者的民族感情、歷史文化觀和時代條件的制約。更不用說各種哲學觀點,文學流派和文學批評,政治法律理論,社會學發現的解釋。當然人文社會科學不壹樣,因為文史哲宗教大部分屬於人文科學,政治學社會學人類學屬於社會科學。兩者的區別在於,社會科學更接近科學,而人文科學則有更多的主觀表達和情感宣泄,更難用科學手段解釋和驗證。
這樣,人文社會科學難道就不用遵循類似自然科學的規範了嗎?顯然,妳不能這麽說。因為,說到底,這些知識或科學不是只為少數人或少數社會群體服務的私塾,而是都屬於當代社會的公共研究領域。既然是公眾研究,就必須能夠讓公眾了解、學習、傳達、質疑、判斷、修正、發展,所以也具有壹般科學的特征。研究人員還必須遵守創新和標準化的基本原則。除了上面討論的基本原則,社會科學研究還需要特別註意判斷性、相對可檢驗性和邏輯性等基本要求。這裏的可測性是相對的,因為壹些人文社會科學(如哲學、文學、宗教)的成果更難驗證,但可測性應該是努力的目標。另外,就是邏輯。很多社會科學研究不遵循基本邏輯,往往在同壹篇論文中自相矛盾,或者隨意改變概念,術語混亂,充斥著沒有人理解的新術語、新概念。他們自己不做基本定義,也不允許別人評論。
以哲學為例,辯證法允許矛盾命題,但這並不意味著研究者可以用矛盾命題到處討論,完全不重視形式邏輯。論文壹定要論點明確,論點壹定要連貫。不能前面肯定這個論點,後面否定,概念的含義壹定要明確。所以即使進行辯證闡述,在推理時也要遵守同壹律、不矛盾律、充分理由律等基本的形式邏輯規律。有些人缺乏基本的邏輯訓練,於是洋洋灑灑地做壹個“辯證”的闡述,最後變得完全無法提供標準和基礎給別人討論,而只是在玩空洞的概念遊戲。像黑格爾那樣去構建壹個概念體系,為了符合自己的體系,甚至可以忽略現實的真實情況和聯系,已經越來越不合時宜了。
有些論文作者甚至寫不出觀點明確的總結。如果有人問這個成果到底說明了什麽,理論上有什麽創新,還有什麽別人沒說過的話或觀點,作者也回答不出來。有些人以驗證既定的權威理論為己任,終其壹生。這種求證如果能舉出新的事實,提出新的解釋或說明清楚,還是壹個合格的成果。但有些人的求證卻很牽強,毫無新意,只是為了求證,甚至“求證”了不同時期完全相反的理論和觀點。他們只是充當辯護人,而不是真正的科研人員。
學術中立和社會責任
這裏提出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學術中立性。自然科學的學術中立性顯而易見。雖然不能完全中立,如波普等科學哲學家所說,研究者甚至實驗觀察者總是被“汙染”,被理論暗示或引導,但相對意義上的學術中立還是有的。自然科學家壹般不會因為涉及社會利益而拒絕進行客觀的研究,除非出現像“克隆人”這種直接涉及嚴重社會後果的特例。雖然各種發明都會受到利潤的間接驅動,但研究本身,尤其是基礎研究,往往不需要考慮那麽多社會價值判斷,科學家以揭示真相為根本任務。當然,這種“為科學而科學”的信念在同壹個科學體內並不總是如此,而是經歷了壹個艱難的形成過程。歷史上的太陽中心論、達爾文進化論等新理論都因為違背了教會的教義而成為非常敏感的話題,有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是,經過壹代又壹代科學人的努力,最終確立了科學研究中價值中立的基本信念。研究就是研究,不考慮任何人或團體的臉面。當研究成果有可能推翻現有的偏見、結論、權威話語、教條或教義時,他們會毫不猶豫。
雖然社會科學與此不同,各種利益和政治牽扯讓研究者很難“凈化”自己的意識形態“實驗室”,但還是要做到相對的學術中立。因為既然是學術研究,就要實事求是,排除意識形態的幹擾,否則就不是學術研究,只是意識形態宣傳。意識形態的特點是圍繞少數基本價值觀形成利益驅動的信仰體系,其推廣方式具有強制性、不容置疑性和討論性,並伴有特殊的宣傳手段,不排除主觀情緒的幹擾,不否認為特定社會群體服務的問題。而科學研究則要求客觀公正,反復質疑,多角度考量和驗證,允許批評和反批評,鼓勵新觀點,即使壹時無法為大多數權威或社會多數所接受,也不算是禁忌。現代社會,學術研究提倡多元化,各種觀點共存,平等競爭,公開辯論,說話者無罪,受憲法保護。所以,爭鳴自由是學術研究的應有之義。這自然和宣傳不壹樣。宣傳必須遵守基本的權威命令,不能隨意提出宣傳者自己的個人解釋和意見,不能同時提出幾種不同意見而不提出壹種主導意見,不能讓人隨便質疑和評論,否則直接影響宣傳的效果,宣傳就不是宣傳。
由於長期的歷史傳統和政治生態的影響,壹些學者把學術研究和宣傳混為壹談,總是把宣傳的權威觀點作為學術研究的出發點或結論。恩格斯曾批評杜林的研究是從原則出發,而不是從事實出發,他指的就是這種情況。他強調“原理不是研究壹個問題的出發點,而是它的最終結果”。學術研究沒有禁區,只能從事實出發,以實踐的結果為檢驗標準。這就是社會科學的科學性。壹切從權威制定的原則出發,不去研究新的事實和問題,不去及時修正既定的原則。這樣的“研究”相當片面。所以所有的學術研究都不要和政治掛鉤,容易上綱上線。明明是學術討論,卻硬要貼上政治的標簽,與政治和社會團體的利益掛鉤。這只能扼殺科研的生命力,使其成為政治工具和奴婢。政治學作為壹門社會科學,也明顯不同於實際的政治運作,因為政治學以政治現象為科學研究的對象,所以沒有禁忌,包括政治人物、政治事件、政治權力的統治模式和權力競爭的事實,都可以成為討論、議論和質疑的對象;而政治運作指的是對壹個社會的公共治理,這是壹項實踐性的社會事業。為了維持社會的基本穩定,政治當然有壹定的禁忌和規定,不允許隨意違反。當然,在現代民主社會,學術研究的成果可以影響政治生活本身。例如,政治學研究的成果可以作為政治家競選的參考,法學理論可以作為司法改革的參考,許多重大政治和社會問題的討論可以影響政府政策的形成、實施或改革。但是,學術不應該與政治及其宣傳混為壹談,因為學術仍然相對獨立於政治,有更多的回旋余地。學術界可以有不同的理論,同時並行論證。采用哪種理論是政治家的判斷問題。壹個政黨的宣傳永遠是宣傳本黨的政治主張和政策取向,通過爭取選票來獲得主權。學術研究不需要這樣。
社會科學研究的相對學術中立在今天很重要,因為許多成果並不是真正的學術研究,而只是宣傳計劃。比如在經濟學中,如果我們只是論證當前經濟政策的所有合理性而不做出中立的評價,甚至認真指出被忽略的基本事實,討論需要註意的問題,提出改進方案,甚至提出或應用更深層次的理論框架和前提,那也只是宣傳,並不是真正中立的科學研究。另壹方面,真正明智的決策者在執政時不會僅僅滿足於泛泛的宣傳,還會仔細閱讀中立的研究成果,使自己的判斷建立在真實的信息基礎上,而不是把虛無縹緲的口號當成現實。它的思維是開放的,有很多理論和命題可供比較和選擇,避免決策中的片面性、盲目性、非理性和幻想性。
只有堅持學術中立,才會有真正的百花齊放,多種觀點共存、競爭、碰撞,才會不斷閃現思想的火花。這就是真相越來越清晰的含義。反過來,對任何壹種思想、流派、成果、作品的評價,只有在學術中立、自由辯論的基礎上,才是最客觀、最少偏頗的。因為人的判斷是建立在信息觀點和各種視角、參照系的充分表達和流通基礎上的,是最理性、最客觀的。反而容易產生偏激、片面、情緒化的判斷。
學術中立必然要談學者的社會責任。學者的社會定位看似與學術規範無關,但學者為什麽是學者卻是壹個根本問題。人文社會科學家和自然科學家在社會角色上是有壹些區別的,因為他們的研究對象是社會,所以存在著自己和對象的站隊關系問題。自然科學家面對的對象壹般都是死的,沒必要和他們有復雜的關系。人文社會科學家要面對的是活生生的人或人,所以他們很容易被自己的群體、團體或社會背景所淹沒,很可能在意識形態上成為他們的附庸。這也是為什麽我們看到那麽多“服從研究”,包括文學、哲學、歷史、政治、法律、社會學等等。研究者自覺不自覺地被研究對象所俘獲,他們的成果大多無法跳出對象本身的局限。
因此,在人文社會科學家的社會職能中,最特殊的職能之壹就是社會批判,即以壹個研究者的獨特眼光去看待、理解和判斷社會現象。沒有這麽獨特的壹群人做獨特的研究,壹個社會會很盲目。比如大森林裏壹群沒有任何定位儀器的迷路的人,每個人都是盲人,只有站在山頂俯瞰森林,知道這群人的位置,才能告訴他們如何走出茫茫森林。社會批判可以提供清醒的觀點和多樣的改革方案,使社會朝著更加公正、理性、合理的方向發展。
當然,學術中立和社會批判並不意味著研究者就成了脫離實際、對自己的民族和人民沒有感情的冷血動物。這樣的人是否有足夠的內在動力去研究壹個社會,就會成為壹個問題。但是,愛自己的祖國,愛自己的人民,愛自己的文化,並不意味著用主觀感受代替客觀評價和社會批判。我們今天的研究者缺乏的,大多不是這種主觀感受,而是客觀判斷和社會批判的能力,所以對很多社會現象的真實意義不敏感。很多研究成果學術性不夠,甚至在完全不了解國際學術研究進展的情況下,聲稱達到了國際壹流的學術水平,壹舉填補了壹個空白。情緒代替不了理性判斷,冷眼旁觀代替不了客觀評價。今天我們看到壹些傳統文化在盲目“膨脹”,甚至看到我們的祖先在幾千年前就系統地提出了二進制,並解決了現代科學中的許多問題,說明這種理性的判斷並不是每個學者都具備的。
徹底的唯物主義者是無所畏懼的,真正的科學研究是無我的。說話,寫文章,搞科研,無時無刻不在想著討好某個人。這樣的心態能產生真正壹流的成績嗎?顯然不是。這個問題與科學規範密切相關,因為如果沒有學術中立、無私無畏的態度,沒有對大眾的社會責任感,就不能說是真正的人文社科學者,頂多是封建時代的皇家學者,難免做出“指鹿為馬”的荒唐事。即使碰巧發現了真相,也不敢如實表達。
(本文發表於《學術界》第1期,200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