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六大精神,結合電業局的實際,我們堅持以創新為動力,改革過去營銷工作的管理體制,實行營業和配電工作分開管理,實現了全面質量管理和控制,促進了營配工作健康發展。
壹、供電局營配合壹管理的弊端
通過長期工作實踐,尤其是近兩年對供電局實行內部二級模擬法人利潤承包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營配合壹管理存在著以下弊端:
1、在供電局設置配電崗位,使非生產人員增多,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浪費。黑河局的北供、五供、龍供、藥供四個供電局,每個供電局都設有配電副局長、配電專工、安全員、資料員、保管員(每壹個供電局這些崗位是不可缺少的)。四個供電局配電的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從事非生產工作***有25人,占配電總人數58人的43.1%。另外,工器具、交通工具、備品備件、辦公室、倉庫等,都需要相應配備四套,日常利用率不高,加大了成本開資。
2、營配合壹不利於管理,安全基礎不牢,滿足不了城市建設及供電可靠性的要求。由於黑河局南部四個供電局的供電區域範圍較小,配電設備比較集中,而配電工作人員分散,有的供電局只有5人可以從事配電工作,無法完成正常線路停電檢修和事故搶修。有時造成壹項作業任務需要多次停電,檢修成本消耗較大,檢修質量也很難保證,設備運行維護不到位,設備存在的缺陷不能及時處理。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對供電可靠性的要求越來越高,必須實現環網供電、開展狀態檢修和帶電作業。電網管理過於分散,不利於城市電網統壹規劃和發展,不利於帶電作業的開展。各供電局與帶電工區的銜接過程繁瑣,相互沒有制約,供電局為減少用戶的工程費用,有時可帶電作業的工作項目也不按帶電作業進行。實行營配分離,將原各供電局的配電工作分離出來,與原帶電作業工區重組,成立配電公司,帶電作業等所有的生產工作都在配電公司內部運行,配電公司可針對各項工程的工作任務,召集各專業技術人員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使帶電作業全面的開展到配電工作中去,減少線路停電次數,提高供電可靠性。
3、沒有突出營銷工作在供電企業中核心業務的地位。當前,營銷工作作為核心業務已經成為供電企業工作的重中之重。利潤、供電量、線損、單價、電費收繳、優質服務等各項指標都壓在供電局,特別是供電局壹把手的肩上。在營配合壹的管理模式下,供電局長做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的第壹責任人,還必需耗費大量的精力兼顧生產工作和第三產業上,不能集中精力抓營銷工作,削弱了核心業務的管理。
4、營配合壹管理模式不符合專業化管理的需要,責任不好界定。以前黑河局營配合壹管理模式,只是在供電局長的統壹領導下,進行工作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專業的工作,各自執行自己的規章制度。供電局長在行政上同時接受電業局營業局長和生產局長的領導,在業務上分別接受用電營業部和生技處的指導。供電局內部營業與配電之間的聯系由供電局長來平衡。配電不承擔線損指標,高低壓線損全部由營業承擔。用戶增容接電或臨時用電接電,不通過配電,增容較少的是由內線人員接電,造成低壓配電網管理混亂,違章用電、穿串供電、供電半徑超長的現象比較嚴重。線損管理在現行體制下,也不好建立相互制約機制,配電變臺電度表由營業管理,把10千伏配電網損失和低壓臺區損失混在壹起,配電與營業責任不好界定。進行臺區承包,實行經濟責任制考核,有壹定難度。
二、實行營配分離應把握的基本原則
1、有利於突出營銷工作的核心地位;
2、有利於加強配電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3、有利於規範多經企業管理和加強廉政建設;
4、有利於電網統壹規劃、合理調度,增供擴銷;
5、有利於建立激勵、監督、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6、有利於減人增效,提高勞動生產率。
三、營配分離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成果
黑河局為適應新形勢下電力體制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突出營銷工作的核心地位,強化供電局對主營業務的管理,針對原來營配合壹管理存在的問題,借鑒發達國家和國內供電企業先進的管理經驗,於年初制定並實施了《營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將營業(抄表、售電、核算、用電檢查、報裝接電)工作和配電生產(檢修維護、運行、修理)工作分離開來,在北安成立了配電公司,和供電局分別承擔配電生產管理和營銷管理工作。實踐表明,營配分離管理體制是切實可行的,是科學合理的,實現了既定目標。
壹是突出了營銷業務,減輕了主營業務領導幹部的負擔。供電局長從抓效益、抓工程(多種經營)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抓好營銷工作。供電局的幹部職工所面對的工作就是營銷,他們心往壹處想,勁往壹處使,增強了增供擴銷、電費收繳等核心業務工作的整體合力,開創了營銷工作的新局面。二是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營銷機制、用人機制和分配機制。無論是營業還是配電,由於營配界定清晰,責權明確,減少了層次,強化細化了專業管理和量化考核,充分調動和激發了廣大幹部職工鉆研業務、幹好本職工作的積極性。三是深化了多經體制改革,規範了多種經營管理,將富余人員充實到多經,發展壯大了多經產業。四是進壹步提高了勞動生產率,達到了減人、分流、增效的目的。五是建立了以加強資金管理為核心的監督約束機制。由於供電局基本上沒有工程等其它收入,資金走向清晰,在電費收繳等工作上徹底杜絕了拆東墻補西墻的不良行為,確保了營銷各項指標完成的真實性,有利於加強幹部隊伍黨風、行風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