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曲婉婷母親貪圖3.5億安置費,讓數百名下崗工人走投無路。曲婉婷的母親張某傑沒有任何委屈,卻因為貪了3.5億,無數人走上了絕路。其中有壹筆1100多萬元,是566名東北退休職工的安置費。因為張某傑命令這些下崗工人停止供暖,在當地零下三四十度的寒冬裏,人們不得不靠撿來的煤渣取暖,有的人直接凍死,有的人絕望自殺,有的人被迫做皮肉生意。
這件事,也就是《以人民的名義》中的大風廠事件的原型,說起來可能有些壓抑,但事實就是如此。在太陽驅散黑暗之前,我們必須把它暴露在陽光下。
02.曲婉婷花了錢,卻在網上為母親求情。張某傑面對庭審時,壹直堅稱自己是無辜的,更不願意退錢。曲婉婷拿著錢躲在加拿大,過著奢華的生活,和溫哥華市長廝混,還給母親寫信訴苦。她給她媽媽打電話了?英雄?,壹個勤奮的人,給了她最好的生活,還在社交平臺上發言?相信世界上壹定有路,有法,有晴空?。
這麽厚顏無恥的人,難得是真的。她只是花錢自娛自樂,想著音樂,卻沒有想過月入數千的母親如何供她在海外花錢。那錢是無數人的血汗。
曲婉婷的母親坐過牢。她沒有回來試圖幫忙,也沒有得到退款。她幹脆在網上喊口號,然後繼續和18歲的溫哥華市長談戀愛。她高調出席派對,全球各地玩,各種示愛,壹點也不覺得有什麽煩惱。
03.曲婉婷塑造了壹個窮人,試圖博取外界的同情。按理說,就算曲婉婷不在網上發聲,輿論也不會這麽針對她,她的母親還是會被判死刑。但曲婉婷每隔壹段時間就要跳出來說媽媽是無辜的,說她相信正義和公道。這明顯是利用輿論。
她這麽做的目的就是讓外界覺得她可憐。是對她和她媽媽不利的輿論,是她們沒有得到應有的對待。所以她需要同情,她要詆毀家鄉,才能真正進入北美名人圈。
我相信正道之光必然會照耀在她身上,露出她的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