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16年國家為什麽要施行二胎政策
1單獨兩孩實踐遇冷,生育率低到危險。
2銀發危機。中國已成為人口老齡化發展速度最快的國家之壹,老人生活旅居問題也在不斷凸顯出來。
3、“劉易斯拐點”隱憂。即勞動力過剩向短缺的轉折點,由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阿瑟·劉易斯在1968年提出。
4、“失獨”社會之殤。
5、男女比例失衡。
二、實放開二胎後以前的超生還處理嗎
1、全國兩孩政策以後,以前超生的還是繼續處罰。國家是在2016年元旦開始實行新的計生政策,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位子女。
2、在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沒有事先辦理二孩準生證,都屬於違反計生政策超生子女。當事人都要接受相應行政處罰,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的罰款。
三、2016年二胎放開後還能發放獨生子女費嗎
1、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
2、對自願生育壹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
3、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4、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綜上所述,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對有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的幫扶力度,切實解決他們在生活保障、養老照料、大病醫療、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1、國家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2、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3、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壹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已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5年12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