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臘絕非宋江般的草寇,方臘叛亂在中國歷史上也算是個大事件,所以相關的史料非常翔實。據載,當時方氏家族住在浙江西部青溪縣(今淳安縣)的壹個小村子裏。方臘自己擁有壹個頗具規模的漆園,收入可觀。但是這在當時戰亂的北宋卻成了禍患的根源。宋徽宗窮奢極侈,官吏們橫征暴斂,直攪得這窮鄉僻壤中的農民都不得安寧。這額外的壹點收入壹經發現,立刻成為被擄掠的對象。要只是苛捐雜稅重了點兒,多少也可堪忍受,可這方臘偏偏被征去給縣衙跑腿,遭人猴兒似的戲耍,那當然是自尊受挫,備感屈辱了。由此,方臘對官吏是深惡痛絕,而且在當時,這種情況是較為普遍的。
帶有宗教性質的秘密結社也是暴發動亂的原因之壹。當時有被稱為“吃菜事魔”——信仰素食主義、侍奉神靈的民間秘密結社組織存在。它由中世紀興起於波斯(今伊朗)的摩尼教的分支馬茲達教演變而來,沿海上傳至中國,進入福建後,迅速蔓延到浙江、江西。因它主張食素絕腥,所以其教徒必然戒食葷腥成為素食主義者,這些都無可厚非,可是教徒們平日裏分財互助,男男女女“夜聚曉散”,舉行祭祀儀式,更有死後裸葬的教義。這些行為與傳統的儒教、佛教儀禮規範背道而馳,被視為傷風敗俗的邪門歪教,其信奉的主神也被當做邪魔受到打壓。當時官府打擊甚嚴,壹經發現,沒收財產不說,還要株連九族,發配邊疆。如有告發者,則以沒收財產的半數資為獎勵。
方臘是利用邪教組織“吃菜事魔”舉兵造反的,自然他本人也是其中的成員,所以當時又被稱為“妖賊”。而起義的導火索則是親族的背叛,去官府告密說他想造反的,是他的弟弟方庚,另外壹個方世雄也是他的族親。於是走投無路的方臘決意起兵,誅殺了裏正方有常,而這方有常應該也是他的壹個族親。時值宣和二年(1120)十月,也就是宋江被奏報到朝廷之後的壹年。
還有壹個原因恐怕不得不考慮,那就是方臘之亂與當時地下商販的秘密結社有關。當時北宋政府對鹽、茶、酒等商品實行專營,從中牟取高額利潤以補貼中央財政虧損。因利所趨,必然有商販鋌而走險。而政府采取高壓應對,必然會加大商販內部的凝聚力,也就出現了地方秘密結社組織。壹旦時機成熟,這些地下組織便會利用其縱橫交錯、實力強大的關系網舉兵造反。方臘叛亂也有這個因素存在,不過這壹點好像壹直以來並沒有引起人們的關註。根據《宋會要稿》中的記載我們可以得出這個結論,書中說浙江叛賊方臘等人都是私營茶鹽的商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