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名:義和拳
(2)地區:山東、河南、直隸
(3)性質:民間秘密組織
(4)活動方式:練習拳棒、傳授武術,散布傳單等形式,進行反清活動。
(5)人員組成:主要是貧苦農民,還有手工業者、城市貧民、小商販和運輸工人等。
(6)主要鬥爭對象和口號:帝國主義、“扶清滅洋”。
2.義和團運動興起、發展、結局
(1)興起:1898年,冠縣趙三多豎起“扶清滅洋”大旗,攻打當地教堂,揭開義和團反帝愛國運動的序幕。
(2)進入京津:①l900年夏,義和團發展到京津地區;②清政府改用“招撫”方法,默許義和團為合法民團,義和團湧入京津。(3)抗擊八國聯軍:廊坊狙擊戰、天津保衛戰。義和團圍攻西什庫教堂和東交民巷使館。
(4)失敗:慈禧太後在西逃途中,命令清軍對義和團進行殘酷鎮壓。在中外反動勢力的聯合絞殺下,義和團運動失敗。
背景:
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外國傳教士深入中國內地各省,教堂遍布中國。外國傳教士依仗侵略特權的庇護,為所欲為,稱霸壹方。他們除進行種種政治、文化侵略活動外,還縱容、包庇教徒中的地痞、流氓欺壓良民,霸占田產,包攬詞訟,行兇殺人等罪惡勾當。清朝地方官吏屈服於外國侵略者的壓力,在民教爭訟中,推行“護教抑民”政策,造成許多“民冤不伸”的教案。廣大群眾同外國教堂傳教士的矛盾極為尖銳,他們群起焚燒教堂,逐殺外國的教士,終於導致了義和團運動的爆發。
義和團運動的性質、特點、意義、失敗原因。
(1)性質:農民反帝愛國運動
(2)特點:①最大的特點在於它的自發性。從1898年秋山東人民反洋教開始,到l900年6月擔負抗擊八國聯軍的任務而進入高潮,始終沒有制定具體的鬥爭綱領,也沒有形成統壹的領導力量。
②其次在於它的分散性。義和團運動始終各自為戰,缺乏統壹的指揮和統壹的領導。
(3)意義:顯示了中國人民的巨大力量,粉碎了帝國主義列強瓜分中國的狂妄計劃,加速了清政府的滅亡。
(4)失敗原因:①主觀上:a.是自發的群眾性活動,沒有先進的政黨領導,沒有科學理論指導;b.行動上具有盲目性,缺乏目的性;c.沒有嚴密的組織形式;d.義和團提出的“扶清滅洋”,容易放松對清統治者的警惕,也帶有盲目排外性質,表現了農民階級的局限性。
②客觀上:中外勢力聯合力量強大。
3.《辛醜條約》各項內容的危害
①巨額賠款,是列強對中國空前的大規模勒索,加劇了中國的貧困和社會經濟的雕敝。
②在北京設立的“使館界”,實際上是“國中之國”,是帝國主義策劃侵略中國的大本營。
③外國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區,使清政府完全處於外國軍隊控制之下,便於外國侵略者直接派兵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鬥爭。
④清朝官兵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鬥爭,使他們進壹步成為帝國主義的幫兇。
《辛醜條約》的簽訂,標誌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統治秩序的完全確立,從此,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辛醜條約》不同於以往的條約,該條約沒有規定割讓領土、開放口岸的條款,但卻設立軍事據點和占領區。和以往的條約相同之處就是賠款壹項,但數目巨大,對中國經濟的破壞更甚,使清政府完全處於外國軍隊的控制之下,成為帝國主義侵華的工具、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