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歐洲壹體化,歐洲文化和文化影響
戰後歐洲壹體化進程是民族國家出現以來區域合作和區域壹體化的最高成就。它發展到現在的程度,不僅超出了世界各國的預期,也超出了歐洲政治家的想象。歐洲不僅是壹個地理概念、地緣政治和經濟概念,也是壹個文化概念。歐洲壹體化不僅意味著歐洲經濟壹體化和外交與安全政策,也意味著歐洲文化的“同質化”。歐洲壹體化始於經濟領域,溢出到政治、防務和社會領域,但將止於文化領域。只有歐洲各國在文化上緊密融合,建立統壹的文化歐洲,歐洲壹體化才能最終實現。事實上,自歐洲壹體化進程開始以來,文化因素壹直發揮著重要作用。隨著融合的深入和擴大,文化因素將對整個過程產生更大的影響,甚至直接決定未來融合的發展方向和結局。
1.歐洲文化?的內涵和特征
所謂文化,就是“壹個社會中人們普遍持有的價值觀、態度、信仰、取向和觀點。”(1)美國人類學家葛藝豪(A.L.Kroeber)和柯拉克洪(Clydkluckholn)認為,文化“以各種隱性和顯性的模式存在,可以借助符號來學習和傳播,並構成人類群體的特殊成就...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觀念和價值觀,其中價值觀是最重要的。”他們認為文化可以分為兩部分:隱性結構和顯性模式。文化的隱性結構由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審美方式構成,其核心是價值觀念,是文化中最普遍、最持久的東西。文化的顯性模式由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和制度文化構成,它依賴於隱性部分,也是隱性結構的存在和表現。②政治文化構成所有偉大文化的核心。古希臘文化的核心不是斷臂維納斯,而是雅典民主。所謂政治文化是“壹個民族關於政治生活的心理”和“在特定時期流行的壹套政治態度、信仰和感情”。這種政治文化是由民族的歷史和當前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活動形成的。.....政治文化影響著各種政治行為者的行為、他們的政治訴求以及他們對法律的反應。”它還表現為兩種形式:隱式和顯式。本文將主要從政治文化的角度來分析歐洲文化。
從歷史發展來看,歐洲文化經歷了從近代到現代,從野蠻到文明的演變過程。建構主義理論家亞歷山大?溫特認為,以歐洲為中心的西方社會經歷了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三種不同的文化形態。霍布斯文化的道德基礎是所謂的“性惡論”和不允許“他者”的觀念。他認為人性是邪惡的,每個人都充滿自私、貪婪和做壞事的欲望,“人對人就像狼壹樣”,社會處於“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戰爭”。每個國家也都視他國為“敵人”,在國家利益上盡量“損人利己”。國際關系壹直處於混亂、沖突甚至“無限”的戰爭之中,“戰爭已經成為壹種制度”。"在霍布斯文化中,殺戮與被殺戮是國家間關系的特征."在普遍仇恨的狀態下,“外星人”沒有生存權和自由,對“異端”的“討伐”就是這種文化的具體體現。在歐洲內部,這種文化也導致了“權力的集中”和“帝國的建立”。洛克文化的道德基礎是“生存和允許生存”,即“我活著,也讓別人活著”。它將國際關系定義為對立關系,從而使國際社會擺脫戰爭的無限性和“國家的高死亡率”。自我約束,“競爭與合作構成了洛克文化國際關系的特征。”而達到這壹點的基本條件,就是約束人民和國家殺人作惡的法律和“法治”。因此,性惡論導致了歐洲法制的發展和歐洲法制觀念的根深蒂固,以及制衡理論、權力制衡理論及其相關機制的形成和發展,以及人權觀念、民主意識和民主制度的發展。秩序、法治、民主、寬容和存在,正日益成為歐洲文化的核心組成部分。但“洛克文化並不是壹個完整的法律體系”,這實際上是不穩定的,因為“戰爭被認為是正常合法的”。壹旦抑制戰爭的機制失效,戰爭就可能再次無限,從而回到霍布斯式的文化狀態。康德文化的道德基礎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其規範基礎是“法治”。它將國際關系定義為友誼,在這種關系中“非暴力和團隊行為已經成為常態”,“行為者之間的關系模式超越了競爭和合作,不僅不把對方當作敵人,而且把彼此的利益內化為同體的利益,從而建立起新的合作觀。”溫特將這種結構稱為“* * *同構”,認為* * *同構的所有成員構建了壹個完整的、“群體自我”的集體身份。這是文化形態的最高境界。事實上,從邏輯順序而非時間順序來看,歐洲文化剛剛經歷了從霍布斯文化到康德文化的歷史演變。目前歐洲文化明顯體現了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的某些特征,是兩者的混合體。
歐洲文化內涵豐富,特色鮮明,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根據上面提到的文化二分法,歐洲文化可以分為兩部分,即隱性部分和顯性部分,或者說觀念文化和結構文化。同時,歐洲文化也不是單壹的。它不僅是壹種具有相同文化內涵的同壹性的文化,而且是壹種包容不同民族文化特征多樣性的文化。“它是壹個綜合的概念,具有‘同中有異’和‘異中有同’的內涵”,它的綜合體現了它的宏觀同壹性。就其分支的多樣性而言,可見其微觀的多樣性,從而導致‘民族主義’。”總結國內外學者的相關論述,可以將相同的歐洲文化(又稱“歐洲自我”和“歐洲結構認同”)歸為基督教文明、法律觀念、人權觀念、自由觀念、平等觀念、競爭觀念、權利義務觀念、和解精神、寬容態度、談判精神、非暴力觀念、秩序觀念、互助觀念、個人主義、理性主義和實證主義。此外,還有歐洲各民族關於建立統壹歐洲的“歐洲意識”和“歐洲主義”。歐洲文化的多樣性(在歐洲又稱為“民族自我認同”和“國家認同”)主要是指歐洲各國的民族主義感情、不同的民主觀念及其實現方式、法律制度的差異、經濟自由的差異、宗教信仰的差異、對各自文化及其符號(語言、貨幣、藝術等)的熱愛。),以及民族歷史自豪感。比如,法國文化具有明顯的“大陸性”特征,其“天然聯系”主要在歐洲大陸。大革命以來,法國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民主制度,消滅了壹切封建殘余。法律上屬於典型的大陸法系,成文法豐富嚴謹;宗教上,它屬於信奉天主教的歐洲;其人民對法蘭西民族悠久的語言、文學、藝術、貨幣、生活方式和輝煌歷史有著深深的民族優越感。而英國文化則是“海洋性的”,它的“天然聯系”首先是大英殖民帝國、英聯邦和美國,然後是歐洲大陸。對其歷史上形成的君主立憲制情有獨鐘,對19世紀“大英帝國”的輝煌充滿自豪和懷念,以至於對過去形成的壹切(英語、英鎊、以莎士比亞為代表的英國古典文學等)都有壹種好感。).法律上屬於英美法系,強調判例的意義;宗教上屬於新教歐洲。在歷史上,德意誌民族是壹個“極其保守,特別先進,古老而充滿活力的民族。”“其社會制度壹直是極端反民主的獨裁”,直到二戰後,才在外界的強大推動下走上自由民主的道路。“他們認為他們的民族屬於最好的民族之壹,而且在素質、文化、哲學、宗教、語言等方面都是如此。日耳曼民族的優秀。”此外,德意誌民族有崇拜權威、嚴守紀律的傳統。因此,歐洲文化“對外是歐洲主義”;對內是民族主義,歐盟是歐洲主義和民族主義的結合。
歐洲文化的上述特征對歐洲壹體化進程及其結構特征產生了重大影響。
第二,文化因素對歐洲壹體化的影響
自1952歐洲煤鋼* * *成立以來,歐洲壹體化經歷了壹個由小到大的深化和鞏固過程。從其成員來看,從最初的6個國家發展到現在的15個國家,2004年5月以後將擴大到25個國家,壹體化的文化背景日益豐富多彩;從壹體化來看,從最初只涉及部分經濟領域的煤炭鋼鐵,發展到現在包括經濟、政治、外交、國防、社會領域的全面的歐洲聯盟;從發展最快的經濟壹體化程度來看,從最初的自由貿易區通過關稅同盟和* * *共同市場發展到現在的經濟和貨物聯盟;其結構體系也從最初的單壹結構發展到現在的復雜三柱結構。而歐洲壹體化發展的每壹步,無疑都受到歐洲文化的影響,其中蘊含著豐富的文化內涵。
事實上,在壹體化進程正式開始之前,歐洲已經經歷了壹場文化運動,這場運動促進了歐洲幾個世紀的團結。首先,歐洲文化從誕生之日起就包含著統壹的因素。在現代民族國家產生之前,歐洲在基督教信仰上是統壹的,歐洲人有同壹個“天”,同壹個神,有統壹的精神世界。正是這種精神認同,使得歐洲各民族都有壹種不同於外國的“歐洲意識”。隨著民族國家的誕生,歐洲開始分崩離析,陷入不斷的沖突和戰爭,這又從反面激起了歐洲人恢復“歐洲統壹”的強烈願望。“歐洲統壹”的概念最早體現在思想家的著作中,形成了以追求和平為目的,建立新的國家結構和國際結構的政治學。歐洲民眾“促統壹”的思想和運動從未停止。兩次世界大戰的災難性後果震驚了歐洲各國,促使歐洲朝野認真對待歐盟問題,形成了廣泛的社會運動。二戰結束後,歐洲人在探索持久和平的過程中,終於開啟了以“地區壹體化”為標誌的統壹進程,延續了數百年的歐洲聯盟構想終於進入了實踐階段。因此,歐洲壹體化絕不僅僅是“政府行為”的結果,其基本條件恰恰是歐洲各民族所擁有的歐洲文化。歐洲體育委員會前主席雅克?德勞爾甚至認為歐洲直升機公司是“思想的結晶”。
在歐洲壹體化的發展過程中,文化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其產生了重大影響。
第壹,對壹體化發展模式的影響。自民族國家產生以來,歐洲文化壹直處於“雙重自我”結構中。渴望歐洲統壹的“歐洲自性”和崇尚國家利益至上的“民族自性”既相互影響又相互制約,決定了歐洲文化和歐洲國際關系的整體面貌。在結構內部,兩種“自性”之間存在權衡,“民族自性”的擴張必然導致“歐洲自性”的收縮,反之亦然。它涉及的核心問題是以國家主權為中心的國家利益。“歐洲自性”旨在歐洲的聯合與統壹,各民族的國家利益作為歐洲整體利益的組成部分,只能服從後者而不能超越,因此國家主權必須更大程度地讓渡。“國家自性”強調國家主權和國家利益的至高無上和不可侵犯,不承認任何高於國家的權威。它使主權國家難以完全融合,導致合作受限,甚至導致分裂、沖突和戰爭。所以,當“民族認同”成為歐洲文化的主導時,歐洲就會陷入分裂和混亂,當“歐洲認同”主導歐洲文化時,歐洲就會走上聯合甚至壹體化的道路。長期以來,“民族自我認同”壹直是歐洲國家制定外交政策的主導因素,甚至主權問題仍然是歐洲壹體化中最敏感的問題。這就決定了所有以損害和削弱國家主權為主要內容的壹體化設計都註定要失敗。這也是“聯邦制”壹體化的思想在實踐中屢遭拒絕的主要原因。因此,從個體領域整合出發的“功能主義”和以松散聯盟為特征的“聯邦制”成為歐洲國家的最佳選擇。此外,壹體化只能從對主權影響最小、對和平與安全最有利的領域開始。在戰後初期,這是煤炭和鋼鐵領域。因此,歐洲壹體化以煤鋼同體為突破口和出發點也就不難理解了。歐洲文化的上述特點也決定了歐洲壹體化只能采取漸進的、功能性的溢出模式,只有經濟壹體化的不斷發展才能衍生出其他領域的融合。
第二,對綜合法制建設和機構設置的影響。歐洲是現代民主和法制思想的發源地。歐洲國家建立了以憲政、三權分立、普選、代議制、司法獨立和法律至上為基本原則和核心內容的民主法律制度。民主法制思想早已深入人心,成為人們日常行為的普遍規範。歐洲文化的這壹特征深刻影響了歐洲壹體化的法制建設和制度設置。首先,它使歐洲壹體化從壹開始就遵循法制原則,確立了法律在壹體化中的突出地位。歐洲壹體化始於歐洲煤鋼同構的談判,同構條約的簽署和通過標誌著壹體化的第壹步。從簽署《歐洲煤鋼條約》到即將頒布《歐洲憲法》,歐洲壹體化發展的每壹步都首先體現在相應的法律成果上,並通過法律得到鞏固。歐洲壹體化走過了壹條逐步建立和完善統壹的歐洲法律體系的道路。目前,歐盟擁有壹套8萬頁的法律文件,涵蓋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非常豐富、具體、可操作,構成了壹個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歐盟也被稱為“同壹法律體系”。其次,歐洲壹體化的機構設置充分體現了三權分立、權力制衡和代議制的特點。歐盟有五個主要機構,即歐洲委員會、部長理事會、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洲法院。歐洲委員會是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歐盟的大政方針;部長會議是歐盟的主要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歐盟法律和政策。該委員會是歐洲聯盟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上述機構作出的決定,並監督相關條約的實施;歐洲議會主要是壹個咨詢機構,具有監督、建議、審議、批準和預算的職能。歐洲法院(ECJ)是歐盟的最高司法機關,負責歐盟法律的解釋、案件的審理和判決等事務。雖然歐盟在權力分配上明顯不同於其他國家,如歐洲議會沒有被賦予最高立法職能,但歐盟機構間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的分立、獨立和相互制衡是極其明顯的。而且有些機構的代表是選舉產生的,具有代議制的特點。第三,“歐洲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存在和交融使歐盟壹體化機制具有極其特殊的特征。邏輯上,歐洲文化的同壹性導致歐洲壹體化機制的超國家性質,而其多樣性導致壹體化的政府間性質。壹方面,總的來說,目前歐洲壹體化的政府間性很明顯。不僅其條約的創設和修改需要政府間會議討論決定,而且其機構的活動也僅限於成員國授權的範圍,其權威來源於條約的規定。所以,“* * *同壹個機構,即使權力很大,也不可能有不斷自我倍增的權力”。在外交和安全政策以及司法和民事方面尤其如此。另壹方面,在會員國移交權力的領域,壹體化活動不再是簡單的政府間性質。“在委員會提議、理事會決策、歐洲議會審議和歐洲法院司法監督的決策過程中,* * *機構更多地體現為壹種政治活動,而不是壹個普通的政府間組織”。壹般認為,“歐洲理事會顯然是政府間的,而歐洲議會、歐洲法院和委員會等機構往往被認為是超國家的機制”,但“同樣的機制在不同的場合也有不同的屬性”。因此,歐盟的“壹體化機制不具有單壹的政府間性質或超國家性質,而是多種性質在同壹體系的不同層面上共存。”
第三,對綜合投票機制的影響。歐盟機構有三種投票機制:壹致同意、特定多數和簡單多數。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每壹個都體現了不同的意義。壹致同意具有政府間性質,體現了更多的“民族主義”和“國家主義”含義,它賦予了每個成員國否決權。正因為如此,民族主義色彩濃厚的法國戴高樂政府壹度實施了長達6個月的“空椅政策”,要求修改歐洲體的投票機制,實行壹致同意原則。而簡單多數和特定多數具有超國家屬性,體現了更多的歐洲主義。長期以來,歐盟幾乎在所有重大問題上都實行全票制,但也正是這壹點造成了決策效率的缺失,極大地阻礙了歐洲壹體化的進程。隨著歐盟的建立和歐盟東擴計劃的實施,原有的投票機制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的需要。因此,自冷戰結束以來,歐盟加快了投票機制的改革,逐步擴大了多數投票制的適用範圍。這也反映了歐盟內部“歐洲主義”意識的發展。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歐洲壹體化的實施不僅有著深厚的文化基礎和廣闊的文化背景,而且壹體化的模式、過程、性質和特點都深受歐洲文化的影響。
第三,歐盟東擴的文化視角
東擴是歐盟的跨世紀宏偉藍圖,是歐盟在全面考察冷戰後世界形勢和歐洲形勢後作出的戰略選擇。它將在更大的地理範圍內實現歐洲的統壹。與以往的擴大不同,歐盟的這次擴大具有更鮮明的文化色彩和更清晰的文化意圖。
首先,東擴戰略是在東歐國家劇變、全面重組的形勢下制定和實施的,有著鮮明的文化背景。自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在蘇聯“戈爾巴喬夫改革”的推動和影響下,東歐國家紛紛拋棄社會主義制度和意識形態,廢除壹黨制和計劃經濟,按照西歐的價值觀、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模式重建精神生活和政治、經濟、社會制度。同時,他們提出“回歸歐洲”的口號,積極要求加入歐洲組織,重新成為“歐洲”的壹部分。東歐國家認為與西歐國家擁有相同的基督教文化和價值觀,加入歐盟不僅可以為其民主化進程提供新的動力,還有助於促進其民族心理的轉變。與政治經濟因素相比,“社會心理因素或許是最重要的:回歐洲等於加入西方文明,回歐洲等於恢復‘歐洲人’。”因此,加入歐盟“是這些國家在尋求它們屬於西方的證明。”出於地緣政治、經濟、安全和文化等方面的考慮,歐盟也將東擴視為歐洲壹體化進壹步發展的重要壹步。經過十多年的準備,2002年6月5438+2月的歐盟哥本哈根峰會正式決定接納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條約於2003年上半年簽署。
其次,歐盟為中東歐國家制定了明確的政治和文化入盟標準。與以往擴大不同的是,歐盟東擴不僅對申請國設置了嚴格的經濟準入標準,而且首次明確提出了以民主、法制、人權為主要內容的政治、文化準入標準。《歐洲協定》簽署之初,歐盟就提出了壹系列政治文化要求,以尊重民主制度、人權和市場經濟為協定的基本原則,要求聯系國繼續進行政治經濟改革,遵守法律,保障人權。1993制定的《哥本哈根標準》明確規定了有關國家加入歐盟的政治文化條件:申請國必須是壹個穩定多元的民主國家,至少擁有獨立的政黨和定期選舉制度,依法治國,尊重人權,保護少數民族權益;我們必須建立有效的市場經濟,實施競爭和價格自由化等政策;改革以西歐國家法律為基礎的法律體系,逐步與歐盟法律體系接軌。歐盟《阿姆斯特丹條約》進壹步強化了對申請國的政治文化要求,首次將政治文化條件與成員資格直接掛鉤,並明確指出,如果申請國嚴重違反民主原則,將延期加入歐盟。此後,文化標準被視為歐盟接納新成員的必要條件。
第三,在確定盟國名單和東擴邊界時,歐盟表現出明顯的文化選擇傾向。東擴之初,歐盟內部曾發生過“誰不屬於歐洲”和“歐洲邊界在哪裏”的爭論。在這場爭論中,文化因素被賦予了非常重要的意義。雖然爭論尚未結束,但首批加入盟國名單表明,歐盟在確定東擴目標時有明顯的文化選擇傾向。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和馬耳他都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和新教)國家,其民主和人權被認為基本達到了歐盟規定的標準。在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土耳其等未被接納的國家,其居民大多信奉東正教或伊斯蘭教,其民主和人權經常遭到歐盟的批評。特別是1987申請入盟的土耳其,即使經濟指標普遍好於上述10國家,也被拒絕了。究其根源,文化差異通常被認為是主要原因。而俄羅斯、白俄羅斯、烏克蘭等前蘇聯加盟共和國從壹開始就被排除在加入歐盟的可能之外,文化方面的考慮占了很大比重。德國前總理赫爾穆特?施密特認為,目前的歐盟15國家都是打上歐洲文化烙印的國家,波蘭、匈牙利、捷克、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和斯洛文尼亞都屬於同壹個歐洲文化,而塞浦路斯在文化特征上(除了其土耳其部分)與歐盟成員國希臘“幾乎沒有區別”,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斯洛伐克、馬耳他、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三國的文化歸屬只能算是壹個獨立的文化圈,而土耳其無疑不屬於歐洲文化圈。因此,他堅決反對歐盟考慮土耳其加入歐盟,因為“如果還有人堅持接受土耳其加入歐盟,他們必須知道,它會以什麽理由拒絕埃及、摩洛哥、阿爾及利亞或利比亞未來可能的申請。”比利時前首相馬滕斯也認為,土耳其不屬於歐洲文化的範疇,現在和將來都不可能成為歐盟的壹員。
最後,歐盟有壹套文化政策來幫助候選國家轉變其國內制度。為順利實現東擴目標,歐盟不僅為中東歐國家制定了明確的入盟標準,還積極幫助這些國家改革國內規章制度,推動其盡快達標。為此,歐盟制定了壹系列政策文件,包括改革候選國法律制度、樹立新的法律理念、完善選舉制度、建立公民社會、保障婦女兒童權益、青少年培訓和在職培訓、培養歐洲* * *、文化教育現代化等。此外,歐盟還通過簽署雙邊和多邊協議,加強了與候選國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並增加了對這些國家的文化資助。
總結
從文化角度觀察和分析國際問題是當代國際政治理論研究的重要特征,因為“不了解國際體系的文化內容,無論是政治家還是現實主義者都無法解釋現代國家和國家體系的行為。”歐洲壹體化的研究也是如此。
歐洲壹體化經歷了從局部經濟領域到所有經濟領域,再到政治領域和安全領域的逐步深化過程。壹體化的每壹步都伴隨著歐洲各國之間的文化鬥爭和協調。壹方面,文藝復興後在歐洲各國發展繁榮起來的共同的“歐洲文化”促進了它們的親近和融合;另壹方面,不同民族根深蒂固的“本土”文化,使得各國在建立統壹的“歐洲文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某種程度的“碰撞”和“融合”。正是在這種“碰撞”和“融合”的過程中,歐洲文化實現了壹定程度的“同質化”,成為壹種難以分出妳我的混合體。實踐證明,文化因素在歐洲壹體化的深化中發揮了關鍵作用。同時,在歐洲壹體化的不斷發展中,歐洲文化本身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包容性更強,色彩更多。比如丹尼爾?帕特裏克?莫伊尼漢指出,“保守地說,真理的中心是文化,而不是政治,對壹個社會的成功起著決定性的作用。開誠布公地說,真理的中心在於政治可以改變文化,防止文化沈淪。”
作為歐洲壹體化的組成部分,歐盟的擴張也受到文化因素的極大影響,尤其是在歐盟東擴問題上。無論是之前對希臘、西班牙、葡萄牙、芬蘭的接納,還是現在對東歐十國的接納,更不用說未來對土耳其的接納,都存在著被接納者的文化轉型與融合問題。相對而言,經濟和政治轉型要容易得多,而文化轉型和融合是壹個極其艱巨復雜的過程;結構性和制度性的文化轉型要容易得多,而人的價值觀和思維方式的改變是壹個極其艱難的過程,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
隨著歐洲壹體化的進壹步深化和擴大,歐盟內部的文化影響會越來越突出,文化之爭也會越來越激烈。壹方面,壹體化向政治和安全領域的擴散和外溢,會直接觸及歐盟成員國國家主權的核心和最敏感的部分,從而刺激每個國家內部的民族主義神經,必然導致民族主義甚至極端民族主義的反彈(近年來歐洲右翼民族主義勢力的崛起就是這種反彈的表現)。另壹方面,“每吸收壹部分新成員,就意味著增加了‘同構’的多樣性,也意味著給不同文化之間的協調和融合增加了壹些難度。在這種情況下,處理好歐盟的利益與各民族、各國的利益,以及新老成員國的利益之間的關系將會更加困難。近年來,“歐盟幾個主要成員國的民意支持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德國和愛爾蘭下降了4個百分點,英國下降了3個百分點,希臘下降了6個百分點。法國和資料片的比例是40:47。“這也意味著歐洲壹體化的阻力將會越來越大。但是,歐洲壹體化的趨勢是不可逆轉的,共同的利益將在共同文化的基礎上使歐洲各國更加緊密地聯系在壹起。
歐洲壹體化的成功經驗使歐洲文化具有巨大的向外輻射和傳播的功能,其壹整套制度、規則、標準、價值觀和文明理念被認為是符合人類利益的積極成果,行之有效。因此,歐盟的社會制度和價值觀會直接影響其他國家和地區,首先是周邊國家和地區,如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和地中海國家。其中許多國家已經明確表示願意加入歐洲壹體化,並在實踐中積極向歐盟標準靠攏。這對於進壹步擴大歐盟的國際影響力,提高歐盟的國際地位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