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身體健康。
2.符合《關於印發的通知》(錫教發〔2019〕94號)(附件1)相應條件。
二、報名
(壹)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報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1月30日。
2.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
應聘人員於2月23日起登錄網址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材料。
(二)報名註意事項
1.無錫市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並於考核前通知初審通過人員。
如應聘人員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三、考核
本公告為長期招聘公告。
發布公告10個工作日後,無錫市教育局根據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計劃招滿即止。
(壹)考核時間及地點
無錫市教育局根據報名情況,不定期組織考核,考核時間及考核地點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考核時,由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
應聘者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通過後,方可進行考核。
1.《“太湖人才計劃”教育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登錄網址thrc.wxeic.com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二代);
3.學歷和相應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需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職稱證書;
6.科研成果、論文、論著目錄及知網檢索情況;
7.三篇代表作復印件(封面、目錄、版權頁、封底);
8.所取得的專利、鑒定及獲獎證書復印件;
9.其他證明材料。
(三)考核內容及方式
考核由無錫市教育局統壹組織。
1.考核內容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品德、知識結構、教育管理能力、課堂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等,滿分100分,合格線為80分。
2.考核方式
試講(演講)和答辯。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無錫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後,對擬錄取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錄用人員由無錫市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結合個人專業特長,統籌安排到直屬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六、人才待遇
所有人才壹經錄用,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錫教發〔2019〕94號)享受相應購房補貼、人才津補貼等待遇。
人才津補貼在引進次年起作為自主培育教育人才考核後發放。
如出臺新的人才政策,享受新政策中相關待遇。
七、紀律與監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教育局監督電話:0510-81821832
八、聯系方式
1、無錫市教育局
2、無錫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本公告由無錫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無錫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錫教發〔2019〕94號 關於印發《“太湖人才計劃”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實施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2:無錫市教育局直屬院校地址及聯系電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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