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團隊口號 - 孫中山的主要事跡

孫中山的主要事跡

壹、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主張

1904年(光緒三十年)11月,孫中山重抵檀香山。起草了《興中會章程》,強調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所造成的民族危機的嚴重性,規定以“振興中華”作為立會的主要宗旨。他還起草入會的秘密誓詞,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主張。

這是中國第壹個以建立新制度為目標的民主革命綱領。興中會成立後又在夏威夷壹些地方建立分會,會員增至百余人。在孫中山的領導下,興中會曾組織會員進行軍事訓練,向愛國僑胞募集資金,以為反清武裝起義作準備。

二、創立同盟會

1905年(光緒三十壹年)在比、德、法等國的留學生中建立了革命團體,在此期間也與國內的革命團體和革命誌士建立了聯系。

8月,孫中山與黃興等人,以興中會、華興會等革命團體為基礎,在日本東京創建全國性的資產階級革命黨中國同盟會,孫中山被推舉為總理,他所提出的“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革命宗旨被采納為同盟會綱領。

三、提出三民主義

在同盟會機關報《民報》發刊詞中,孫中山首次提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同盟會的成立,有力地促進了全國革命運動的發展。

孫中山派人到國內外各地發展組織、宣傳革命。他自己也在1905至1906年間赴東南亞各地向華僑宣傳和募集革命經費,在壹些地方創立同盟會的支部。他廣泛傳播資產階級民主***和思想,使更多的人投身於反清革命。

四、成立中華民國

1911年(宣統三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各省紛紛響應。孫中山在美國得知消息後,12月下旬回國,即被17省代表以每省1票的方式16票贊成1票反對的結果選舉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民國元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布就職,組成中華民國臨時政府。

五、病逝留遺囑

1925年(民國十四年)3月12日,因患肝癌在北京逝世。逝世前夕簽署的遺囑,包括《國事遺囑》、《家事遺囑》和《致蘇俄遺書》三個文件。

在國事遺囑中,他總結了40年的革命經驗,得出結論說:“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同奮鬥。”發出了“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須努力”的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