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手選拔工作將緊緊圍繞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和諧之旅”的主題,以“點燃激情 傳遞夢想”為口號,充分體現廣泛參與,確保火炬手、護跑手選拔工作的廣泛性和代表性;通過公平、公正的選拔程序,選出最有資格傳遞奧林匹克聖火的火炬手。火炬手選拔工作將成為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展示中國人民精神風貌,營造喜慶、熱烈、濃厚奧運氛圍的重要活動。
北京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準根據國際奧委會火炬手選拔原則並參考往屆奧運會火炬手選拔標準制定。北京奧運會境內火炬手應符合以下標準:1、熱愛祖國,熱愛奧林匹克運動;2、實踐北京奧運會舉辦理念,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貢獻;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成績,或自身經歷對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4、熱心誌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歷史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境外火炬手應符合以下標準:1、擁護奧林匹克精神、熱愛奧林匹克運動;2、支持北京2008年奧運會;3、在本行業、本地區做出突出貢獻,或自身經歷對於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4、熱心誌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5、為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做出貢獻或在奧運會歷史上取得過優異成績。
根據國際奧委會規定、奧運會慣例以及北京奧組委與國際奧委會、中國奧委會、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達成的協議,北京奧運會火炬手選拔主體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中國奧委會;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奧林匹克大家庭;相關國家(地區)奧委會和傳遞城市;北京奧組委。
上述主體將通過組織系統推薦、選拔和社會公開報名的方式開展火炬手選拔工作。組織系統推薦的方式是指選拔主體按行政區域或組織系統進行推薦提名,履行評審程序,完成火炬手選拔工作;依照社會公開報名選拔方式的要求,選拔主體將公布火炬手標準、選拔數量、選拔規則、報名辦法,提供報名表格。選拔主體可根據實際情況,單獨或合並使用上述兩種選拔方式。
為通過火炬接力開展奧林匹克教育,鼓勵青少年了解奧運、支持奧運、參與奧運,展示當代中國青年壹代的良好形象,特設奧運會火炬接力護跑手。護跑手的任務是為火炬手、特別是為火炬手中的殘疾人士傳遞聖火提供支持,必要時幫助火炬手完成傳遞任務。
護跑手的分配按照2名護跑手為8名火炬手護跑的比例選拔,總數約5000人。除應具備火炬手所有的條件外,護跑手還應具備下列條件:1、年齡在17周歲以上;2、能在20分鐘內輕松跑完3公裏;3、能跟得上身體素質好的火炬手;4、能在多個接力路段進行護跑。護跑手選拔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按照北京奧組委統壹制定的標準、規則和指南進行。(黎晗)
北京奧運會火炬手分配範圍及比例如下:
1.境內傳遞19400名。
1)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11534名,占總數的59.45%。
2)中國奧委會(含珠峰)1880名,占總數的9.69%。
3)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和奧運會各級贊助商5586名,占總數的28.79%。
4)奧林匹克大家庭(國際奧委會、各國家奧委會和單項國際體育聯合會)200名,占總數1.03%。
5)北京奧組委200名,占總數的1.03%。
2.境外傳遞2480名。
1)各傳遞城市及所在國家(地區)奧委會1936名,占總數的78.06%.
2)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414名,占總數的16.7%。
3)北京奧組委130名,占總數的5.24%。
護跑手分配如下:
河南、山東、廣東、四川省各189人;上海、天津、重慶市及西藏自治區各85人;其他省、自治區各137人;北京市140人;火炬接力全球合作夥伴750人。
往屆火炬手數量更多>>往屆奧運會 火炬手總數
1936柏林奧運會 3,331名
1948倫敦奧運會 1,416名
1952赫爾辛基奧運會 3,372名
1956墨爾本奧運會 3,608名
1960羅馬奧運會 1,529名
1964東京奧運會 5,244名
1968墨西哥城奧運會 2,778名
1972慕尼黑奧運會 6,000名
1976蒙特利爾奧運會 1,214名
1980莫斯科奧運會 5,000名
1984洛杉磯奧運會 3,636名
1988漢城奧運會 1,469名
1992巴塞羅那奧運會 10,448名
1996亞特蘭大奧運會 13,267名
2000悉尼奧運會 13,300名
2004雅典奧運會 12,102名
2008北京奧運會 21,8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