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醫療糾紛調解協議後,患者可以反悔嗎?
不要保存上面提到的規則。能不能反悔,主要看簽的協議裏有沒有簽字後生效的條款。有約定就不能反悔,否則可以。哦,我同意樓上的意見。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釋,有規範的簡易程序。壹般會記錄在法庭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所以壹般是不可能反悔的,收不到調解書也不會影響效果。當然,如果是自己簽的協議,要區別對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規定第十五條經調解達成協議並經審判人員審查,雙方當事人約定調解書生效的,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要求摘錄或者復制調解書的,應當準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調解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壹款第(四)項規定,調解書經當事人同意簽名或者蓋章後生效。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後,應當記入筆錄或者附在協議書上,經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要求制作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發送當事人。當事人拒絕接受調解協議的,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壹方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壹方可以憑調解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下列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壹)調解達成和解的離婚案件;(二)調解維持收養案件;(三)可以立即執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