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戶口遷出需要戶主同意嗎

戶口遷出需要戶主同意嗎

在大多數情況下,戶口遷出手續需要戶主的書面同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戶口遷出是壹項重要的個人事務,需要戶主的明確同意才能進行。戶主的書面同意是確保遷出手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憑證。戶主可以通過簽署遷出申請書或者提供相關授權文件來表達同意。然而,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遷出規定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在具體操作前咨詢當地派出所或戶籍管理部門,以確保按照當地規定辦理遷出手續。

遷戶口需要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二代證,如果沒有辦理就須同時在戶籍辦理辦理)

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

3、如果是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5、原來的戶口本

以上是集體戶口遷駿景戶口(如果妳要遷到別人戶上好象還要業主同意證明,而且必須是業主的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才可以)。

相關內容如下:

居民辦理壹站式市區戶口遷移須知

壹、辦理壹站式市區戶口遷移的條件

除集體戶口工作人員、福利院收養的兒童、監外執行人員以及學生集體戶口人員辦理市內遷移仍需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外,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直接在戶口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壹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

(壹)因結婚需將戶口遷到配偶戶口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調整(包括合法購買、饋贈、自建房屋及單位分房的),需將戶口遷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將戶口遷入親屬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

(四)因離婚、本市房屋變賣、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

但戶口登記主要項目有差錯及公民身份號碼重號的,必須先到原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核實更正後,方可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壹站式戶口遷移手續。

二、辦理壹站式市區戶口遷移所需證明材料

凡符合條件需辦理壹站式市區戶口遷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投靠人戶口簿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壹)屬婚遷的需提供《結婚證》;

(二)屬住房調整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三)屬投靠直系親屬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四)屬離婚、房屋變賣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以及戶主同意遷入證明。

三、辦理壹站式市內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

(壹)凡符合辦理壹站式市區戶口遷移條件的居民,只要證明材料齊全,可直接到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壹次性辦理戶口遷出、遷入手續。全戶遷出的,必須將原戶口簿交回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

(二)戶口簿上的戶主遷出的,申請人應填寫《變更戶主情況登記表》,確定原戶口簿新戶主並註明新戶主與戶內其他人員的關系,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將在原戶口簿的戶主或戶主關系欄上作相應的變更。

(三)對屬於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市內農遷農的,除按規定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遷入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四)在辦理市內戶口遷移時,戶主及其直系親屬遷出時,與戶主非直系親屬的其他成員應同時遷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六條 公民因私事離開常住地外出、暫住的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延長時間或者辦理遷移手續;既無理由延長時間又無遷移條件的,應當返回常住地。